《能源法》擬將氫能列入能源范疇!BNEF近日發布研究報告《氫能經濟展望》指出,由于政策缺位,行業投資不足,氫能產業發展空間得不到支撐。盡管制氫成本在逐漸降低,但氫氣仍然是價格較高的燃料,市場不會主動改用氫氣,除非在凈零排放目標等政策的壓力下。

能源法

4月1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顯示,和煤炭、石油、天然氣、核能、風能、太陽能、水能等能源一樣,氫能也是一種能源。

《能源法(征求意見稿)》

根據《能源法(征求意見稿)》,能源是指產生熱能、機械能、電能、核能和化學能等能量的資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氣(含頁巖氣、煤層氣、生物天然氣等)、核能、氫能、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電力和熱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過加工、轉換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種資源。

此前,氫能一直未被列為能源范疇,且缺乏國家頂層設計,燃料電池的推廣進度較慢。據中汽協發布的數據,2019年我國燃料電池汽車產銷分別完成2833輛和2737輛,同比分別增長85.5%和79.2%。2020年1-2月燃料電池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45輛和171輛,同比分別下降24.5%和8.6%。2020年3月燃料電池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83輛和207輛,同比分別下降19.7%和7.2%。

彭博新能源財經(BNEF)近日發布研究報告《氫能經濟展望》(以下簡稱“《展望》”)指出,由于政策缺位,行業投資不足,氫能產業發展空間得不到支撐。盡管制氫成本在逐漸降低,但氫氣仍然是價格較高的燃料,市場不會主動改用氫氣,除非在凈零排放目標等政策的壓力下。

《展望》認為,目前,可再生能源制氫的產業規模極小、成本很高。雖然未來降本潛力極大,但前提是要擴大氫氣的應用規模,并建設相應的基礎設施網絡。這就需要各國政府的支持,以及各政府部門間的相輔相成的協調政策。比如,為社會資本提供一個明確的投資框架,未來十年為氫能產業需提供1500億美元的補貼等。

川財證券近日發布研報稱,我國氫能與燃料電池產業政策框架已初具雛形,地方產業集群效應也開始顯現,但仍需要國家層面的頂層規劃,將國內資源稟賦與能源戰略相結合,提高氫能在能源領域的戰略地位,引導傳統能源企業進場,保障安全、廉價、穩定的氫能源供應,才能為產業發展打消后顧之憂。對于生產和制造環節,我國氫能產業應堅持研究開發自主可控的核心技術體系,加速推進關鍵零部件的國產化和降本增效,新一輪補貼政策有望向該目標推進。隨著各個省級規劃和地方規劃的出臺,國內氫能產業與園區管理會進一步規范化、系統化,產業鏈上下游的配合度有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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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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