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萬光所屬的35項商標使用權為其無形資產。“萬光商標目前價值幾百萬元。”破產清算組成員顧憲華說。
據了解,為了保住原有的商標價值,清算組申請了對“萬光”、“玉兔”等電池進行貼牌生產,但目前已經沒有在國內市場銷售,主要是銷往東南亞部分國家和地區,市場份額也在逐年減少。
也有不少萬光原職工說萬光商標授權給緬甸商人鄭萬隆。
事實是,鄭萬隆并非緬甸人。
“鄭萬隆是四川人,原本為萬光在緬甸分廠廠長,曾經常在緬甸做電池出口貿易。”萬光原貴陽辦事處處長張世洪告訴重慶青年報記者。
然而萬光現今負責人蘭定國卻說:“萬光商標從破產后一直授權給萬光進出口有限公司進行貼牌生產,直到它被彭勇貴拍買走。”據何文介紹,萬光進出口有限公司自萬光破產之日至被拍賣前一直由蘭定國負責經營。
那么其商標到底授權給誰,“萬光于2008年破產后為保持商標原有價值,將其授權給杭州長命電池有限公司、上海申雅電池有限公司、萬光進出口有限公司以及‘緬甸’商人鄭萬隆,進行貼牌生產。”張世洪確認說。
“實際上蘭定國帶領的人只管運作,包括商標授權使用和電池的貼牌生產及銷售,而破產清算組則主要監督其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蘭定國作為萬光破產清算組中的一員,也是其主要負責人。
蘭定國與張世洪還同時表示:“貼牌生產的玉兔牌或萬光牌的干電池,出售后所得的利潤歸破產清算組維持正常運作,如用來發放破產清算組成員工資等。”
或歸“緬甸”商人鄭萬隆?
“今后萬光的資產被抵押后,主要用于償還債務。如若拍賣后還是資不抵債,那就按比例發放給債權人,直到發完為止。破產法規定沒有償還完的也只能這樣了。”何文說,“若拍賣后,其金額足以支付負債,并有多余的部分,那剩余這部分將歸財政所有。”
據何文介紹,目前萬光的債權人有銀行以及上百家其他企業,如曾經的原材料供應商。
對于萬光即將進行第二次拍賣的資產最終會“花落誰家”,何文稱,“這是未發生的事”。
但另一個事實是,“緬甸”商人鄭萬隆曾與萬光密切往來,并被直接授予萬光商標使用權,而其他三家都是以公司名義被授權,而鄭萬隆的名字也多次被老員工提及。
“在萬光申請破產后,鄭萬隆一直與我們有合作關系,其經常從我們手中進成品或半成品貨。若進的是半成品,他會在加工后對其貼上萬光商標。”張世洪說。
顧憲華答道:“拍賣是不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但實際不是那么回事。這就看你怎么看。”
“這些企業在電池行業有一定經驗,若想要保留商標使用權那就得看誰出的價高了。”張世洪說,“一般具備電池行業專業知識,擁有一定經濟實力,能保證有市場,就會競拍萬光資產。”
此外,力帆曾在一次競拍后,擁有萬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權。“當時力帆只是一個小企業,為了生產摩托車電池向萬光投入了四五千萬元。而我們正好要上市,需要更多的資金等,就與其合作了。但目前力帆牌子比萬光響亮得多。尹明善用他自己的商標會更好。”張世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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