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消息,美國一名HTC手機用戶日前向加利福尼亞州圣何塞聯邦法院提起集體訴訟,指控谷歌(微博)濫用市場統治優勢,迫使采用Android操作系統的智能手機制造商在產品中提供一系列谷歌自己的應用。
該訴訟稱,谷歌要求三星電子等制造商在手機中內置一些不太流行的應用,目的在于維護和擴展其在搜索和手持設備搜索領域的統治地位。哈佛商學院教授本·埃德爾曼(Ben Edelman)此前曾在自己的博客中表示,Android“移動應用發行協議”(MADA)直到今年才被眾所周知,該協議的存在不利于市場競爭。埃德爾曼對此表達的擔憂,與谷歌當前面臨的集體訴訟如出一轍。
原告在訴訟中表示,谷歌在智能手機搜索業務上擴展其壟斷優勢,目的并不是為了打造一個更好的搜索引擎。該訴訟稱,“根據前述的移動應用發行協議,無論制造商愿意與否,谷歌均要求他們打包預裝一整套的谷歌軟件。”
更多的選擇
谷歌發言人馬特·卡爾曼(Matt Kallman)對此表示,“不需要征得谷歌同意,任何人都能夠使用Android;沒有Android,任何人也能夠使用谷歌服務。自推出Android以來,智能手機市場的競爭更加的激烈,消費者以低價擁有了更多的選擇。”
市場調研公司IDC的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第四季度,全球78%的智能手機搭載Android操作系統。除Android之外,蘋果iOS操作系統的市場份額為18%,Windows的份額為3%;黑莓的份額為0.6%。
此次集體訴訟由一位HTC EVO 3D用戶發起。該用戶在2011年購買了這款搭載Android操作系統的手機。他在訴訟中稱,谷歌在Android上的限制,讓手機變得更貴。該訴訟稱,應反谷歌同盟FairSearch.org的請求,歐盟當前正在對谷歌向制造商施壓的問題進行調查。FairSearch.org成員包括了微軟、甲骨文等公司。
埃德爾曼教授目前是一些與谷歌競爭的公司的顧問。他在今年2月的博客中表示,谷歌和甲骨文在2012年關于Android的專利侵權訴訟,揭露了谷歌簽署的一些移動應用發行協議。埃德爾曼周四對谷歌遭遇集體訴訟一事表示,Android排除競爭的自然屬性,推高了廣告主和消費者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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