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目標設定下,市值管理的概念應當作“去泛化”理解,即盡量縮窄市值管理的邊界。例如,可將市值管理界定為以公司創造價值、股價合理反映內在價值、投資者分享價值為目標,建立公司股東、管理層與投資者市場化約束機制和利益協同機制,健全資本市場功能的一項制度安排。同時,明確市值管理的根本是價值創造和提升企業的長期競爭力,強調上市公司在市值管理工作中應厘清市值管理的誤區,注意邊界與底線,防止市值管理概念被泛化和濫用。
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股價合理反映內在價值是市值管理的目標之一,但不能簡單地將其理解為做高股價、做大市值。“合理反映”的過程是雙向的,既可以是提高低估值股票的價格,也可以是拉低被高估值股票的價格,最終目的是使“白菜價”的股票賣出“白菜價”,“白玉價”的股票賣出“白玉價”。市值管理需要承載起對市場的糾偏作用。
打擊不當市值管理行為 發揮市值管理糾偏作用
當前,推進上市公司開展市值管理的主要困難,在于市場尚未對市值管理形成統一的認識,導致市場中濫用市值管理的現象較為嚴重,不僅制約了市值管理正面效用的發揮,也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監管工作帶來了挑戰。因此,為進一步規范市值管理行為,發揮市值管理的正能量,我們認為監管部門應繼續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出臺市值管理相關指引,引導上市公司樹立健康的市值管理理念。市值管理的主體是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應當是上市公司的一項的系統性、規范性和常態性工作。這就要求上市公司對市值管理首先要有一個清晰的界定。從新“國九條”的政策意圖看,其鼓勵上市公司開展市值管理,更多是提倡形成一種有助于證券市場穩健運行的市值管理觀念。因此,監管部門應當發布相關指導性文件,如市值管理白皮書或指引等,以原則為導向,闡述監管機構對市值管理相關事項的傾向性看法和監管要求,引導上市公司樹立健康的市值管理理念,制定規范的市值管理制度。
二是從規范市值管理工具的角度遏制不當市值管理行為的發生。考察現有不當的市值管理行為,大多數是對既有的市值管理工具的濫用,如信息披露違規、股權激勵不實、員工持股變“員工炒股”、不負責任的跨界并購、隨意的高送轉,以及與此相伴相生的各類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等。因此,打擊不當的市值管理行為,應當從規范各類市值管理工具出發,防止其披上“市值管理”的外衣后肆無忌憚地突破監管底線,擾亂市場秩序。如,針對并購重組這個市值管理工具,監管部門可通過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同行業比較信息、適當擴展信息披露的深度和范圍,以及強化上市公司在跨界轉型中的風險提示等方式,提高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針對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這一市值管理工具,監管部門應做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一旦出現違規,予以嚴懲。特別是對高杠桿員工持股計劃進行重點監控,發現在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結束前宣布高送轉,或向市場散布虛假利好,并且侵害到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加大處罰力度,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補償機制,對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償等。
三是創新監管手段,及時發現不當的市值管理行為。市值管理容易被濫用的另一個原因是,市值管理與股價操縱在具體手段上極為類似,其合規性的界限比較模糊,察覺難度大。因此,為及時發現不當的市值管理行為,需對現有監管手段進行創新。如,加強對不同渠道流轉信息的監管,擴大信息披露監管的內容和范圍,加強對研究報告、市場評論、媒體報道、小道消息等非法定信息披露的監管,查處通過非法發布虛假信息炒作公司股價的行為。其次,適應技術和市場變革新趨勢,加強對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動機的研究,探索通過“大數據”比對等科技化手段,強化信息披露和股票交易的聯動監管,及時發現利用市值管理進行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的行為。
四是完善市場整體運行機制,逐步建立“牛長熊短”的股市運行格局,從根本上改善公司市值。市值管理的核心是價值創造,但表現形式是股價,要從本質上改善公司市值,首先要專注主業,創造內在價值;其次,還要改善市場整體形態,促進“牛長熊短”格局的形成。具體來說,一是要建立資本市場信用體系,實現依法治市;二是要平衡上市與退市,充分發揮市場關于定價、資源配置等的功能,促進價格向價值的理性回歸;三是要改善投資者生態,吸引中長期資金入市以穩定市場;四是要完善投資者回報制度,推行股票回購工具的運用,改善分紅中的結構性問題;五是合理匹配投資產品與其風險的關系,減少市場上的無風險高回報固定收益類產品,使風險和回報對稱化;六是建立公司價值創造的長效機制,包括清晰、穩定的中長期戰略,穩定的團隊構建,研發機制,穩定及可預期的分紅體系;七是要做好投資者關系管理,在信息披露上讓投資者能更多地理解公司。
(本文系上海證券交易所(財苑)資本市場研究所。作者個人觀點,與所在單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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