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迪科技集團近日宣布,根據康迪的全資子公司——浙江康迪車業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利控股集團下屬子公司——上海華普國潤汽車有限公司簽訂的成立浙江康迪電動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的合資協議相關條款,合資公司在2013年12月23日與上海華普國潤汽車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將上海華普國潤汽車有限公司所擁有之康迪電動汽車(上海)有限公司的100%股權轉讓給合資公司。
此次股權交割完成后,康迪電動汽車(上海)有限公司變成合資100%控股的全資下屬子公司。康迪科技通過擁有合資公司50%的股權而間接擁有康迪電動汽車(上海)有限公司50%的股權,康迪電動汽車(上海)有限公司目前已開始生產SMA7001BEV型電動汽車。
康迪科技董事長、合資公司總裁胡曉明表示:通過此次轉讓,更好的整合了康迪和吉利方面的電動汽車研發、生產、市場推廣及銷售的資源,能更好的開發和生產電動汽車,并提供便捷的服務,推廣電動汽車的應用。隨著消費者環保意識提高以及城市綠色公共交通系統的迫切需要,電動汽車勢必成為中國未來綠色經濟的重要驅動力。康迪將致力打造可靠便捷的城市綠色公交體系,使公司成為電動汽車的領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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