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期合規解讀中,合規化學網主要為大家簡述了海運危規中電池類產品的基礎內容——電池的分類以及電池(包括電解液以及電池相關設備)的運輸危險性分類。在本期中,將對電池產品的危險性分類作進一步探討。
在依據海運危規(IMDG code)對電池類產品進行危險性分類時,除了根據電池的產品類型,選擇相應的UN編號,還需特別關注法規《危險貨物一覽表》每個UN編號所對應的“特殊規定”(一覽表中第6欄)。
“特殊規定”不僅涉及該UN編號的適用范圍,還包含豁免條件、特殊包裝要求以及特殊運輸要求等信息。某些特殊規定的判定結果可直接決定電池產品的最終運輸危險性分類及相關要求(包括政府監管內容、企業對產品的運輸管理等)。
本期,合規化學網結合海運危規(IMDG code 37-14版),將電池類產品所涉及的特殊規定整理如下(見表1)。
表1 電池類產品 “特殊規定”一覽表
UN編號 | 正確運輸名稱 | 危險類別 | 特殊規定 |
電池 | |||
2794 | 蓄電池,濕的,裝有酸液,蓄存電的 | 8 | 295 |
2795 | 蓄電池,濕的,裝有堿液,蓄存電的 | 8 | 295 |
2800 | 蓄電池,濕的,不溢出的,蓄存電的 | 8 | 29|238 |
3028 | 蓄電池,干的,含固體氫氧化鉀,蓄存電的 | 8 | 295|304 |
3292 | 蓄電池,含有鈉或電池,含有鈉 | 4.3 | 239 |
3090 | 鋰金屬電池,包含鋰合金電池 | 9 | 188|230|310|376|377 |
3480 | 鋰離子電池(包括鋰離子聚合物電池) | 9 | 188|230|310|348|376|377 |
3496 | 鎳金屬氫電池 | 9 | 117|963 |
3473 | 燃料電池筒,含有易燃液體 | 3 | 328 |
3476 | 燃料電池筒,含有遇水反應物質 | 4.3 | 328|334 |
3477 | 燃料電池筒,含有腐蝕性物質 | 8 | 328|334 |
3478 | 燃料電池筒,含有液化的易燃氣體 | 2.1 | 328|338 |
3479 | 燃料電池筒,在金屬氫化物內含有氫 | 2.1 | 328|339 |
電解液 | |||
2796 | 電池液,酸性的 | 8 | 無 |
2797 | 電池液,堿性的 | 8 | 無 |
設備(含有電池) | |||
3091 | 裝在設備中的鋰金屬電池或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金屬電池(包含鋰合金蓄電池) | 9 | 188|230|360|376|377 |
3481 | 裝在設備中的鋰離子電池或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離子電池(包含鋰離子聚合物電池) | 9 | 188|230|348|360|376|377 |
3171 | 電池驅動的車輛或電池驅動的設備 | 9 | 240|961|962 |
3166 | 燃料電池發動機,易燃氣體驅動的或燃料電池發動機,易燃液體驅動的或燃料電池車輛,易燃氣體驅動的或燃料電池車輛,易燃液體驅動的 | 9 | 312|356|961|962|970 |
3473 | 設備中含有燃料電池筒或與設備裝在一起的燃料電池筒,含有易燃液體 | 3 | 328 |
3476 | 設備中含有燃料電池筒或與設備裝在一起的燃料電池筒,含有遇水反應物質 | 4.3 | 328|334 |
3477 | 設備中含有燃料電池筒或與設備裝在一起的燃料電池筒,含有腐蝕性物質 | 8 | 328|334 |
3478 | 設備中含有燃料電池筒或與設備裝在一起的燃料電池筒,含有液化的易燃氣體 | 2.1 | 328|338 |
3479 | 設備中含有燃料電池筒或與設備裝在一起的燃料電池筒,在金屬氫化物內含有氫 | 2.1 | 328|339 |
在對表1中每個特殊規定進行深入研究后,我們發現其中影響電池危險性分類的條款主要有以下238、230等4個。由于鋰電池類產品的特殊規定條款較多,本期只闡述鋰電池運輸的基本條件——特殊規定230相關要求,其余條款將在后期鋰電池專題解讀中進一步詳解。
一、 特殊規定238
對于免維護蓄電池,需要進行特殊規定238條款試驗來確認電池的鑒定結論,該試驗包含(a)振動、壓差試驗;(b)55℃溫度試驗。
如果蓄電池經受(a)振動、壓差試驗沒有電解液漏出,可以初步認定該電池是不漏的。不漏的電池繼續(b)55℃溫度試驗,根據(b)試驗結果再做進一步判定。詳細流程如圖1所示。

如圖1所示,如果蓄電池能夠通過特殊規定238的3項試驗,即可豁免為普通貨物,這對企業而言無疑是極大的利好。根據合規化學網的專家經驗,目前出口的膠體鉛酸蓄電池由于采用凝膠狀電解質,內部無游離液體存在,可以通過上述3項試驗,豁免為普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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