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3月7日《大眾日報》報道,“一塊廢舊手機電池的污染強度是普通干電池的100倍。而我國目前每年大約有1億部廢棄手機,嚴重威脅我們的生態環境安全。”全國人大代表簡勤說,我們應充分借鑒國

據3月7日《大眾日報》報道,“一塊廢舊手機電池的污染強度是普通干電池的100倍。而我國目前每年大約有1億部廢棄手機,嚴重威脅我們的生態環境安全。”全國人大代表簡勤說,我們應充分借鑒國外廢舊手機回收利用模式與技術,讓“電子垃圾”變“廢”為寶。

我國手機用戶已突破11億,位居世界第一,與此同時,我們也面臨著“電子垃圾”世界第一的挑戰。由于我國沒有普及手機統一配件接口標準,致使不同品牌甚至同一品牌不同型號的手機配件互不通用,大量新購或可用的手機配件,由于手機的更換而被迫遺棄。

據有關報告,我國手機平均更換周期為1.25年。當然,這與壽命短的“山寨手機”有關。如今,即使按2年更換一部手機,廢棄4個(含2塊電池)配件計算,每年就有超過5.5億部手機及22億個配件被丟棄,10年來至少已丟棄了35億部手機和140億個配件的電子垃圾。其中,廢棄電池約70億塊。

手機電子垃圾增加了環保處理成本和難度,造成了大量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為此,2007年6月信息產業部曾強制執行手機充電器統一標準,部分解決了手機配件的兼容問題。僅此一項,5年節省充電器至少18億件,按平均每件80克,60元計算,全國已減少電子垃圾15萬噸,節省1080億元,其環保與節約意義巨大。然而遺憾的是,污染性最大的手機電池至今尚未有環保處置措施。

以媒體所言,一塊廢舊手機電池可污染6萬升水,那么僅手機廢舊電池一項,我國就將面臨至少4200億立方米水的污染,這相當于8年的黃河流量。

簡勤代表建議國家應盡快制定廢舊手機等電子垃圾處理管理辦法,出臺廢舊手機有償回收及置換政策,并按誰生產誰負責的原則,引導市場建立完整的廢舊手機回收處理產業鏈。但筆者認為,僅僅這樣做是不夠的,工信部等管理部門還應出臺相關規定,強制對手機電池觸點及外形設計統一標準,將上千種手機電池種類限定為幾十種甚至十幾種標準,這樣就可增強兼容性,減少廢棄率,延長使用期。事實上,目前全球對手機廢舊電池的回收利用還沒有理想的辦法。因此,用犧牲手機電池復雜的靈活性,代之以簡約的通用性,就顯得尤為必要與可行。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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