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日,比亞迪(002594)發布公告,根據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19年4月2日發布的《關于2015及以前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和2017年度、2018年度補助資金預撥審核情況的公示》(以下簡稱“公示”),比亞迪的控股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2015及以前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通過審核金額合計為人民幣692,764萬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及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補助資金預撥通過審核金額合計為人民幣200,190萬元,公示時間為:2019年4月2日至4月8日。
公告顯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本次補助資金清算及預撥款項的回收將顯著加快公司應收賬款周轉,提升公司現金流,進一步減少利息支出,降低財務費用,對負債率的下降也有積極貢獻。
比亞迪主要從事包含新能源汽車及傳統燃油汽車在內的汽車業務、手機部件及組裝業務、二次充電電池及光伏業務,并積極拓展城市軌道交通業務領域。
據比亞迪發布的2018年年度業績報告顯示,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300.55億元,同比增長22.7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7.80億元。其中,公司汽車及相關產品業務的收入約為人民幣76,007百萬元,同比上升34.23%;手機部件及組裝業務的收入約人民幣42,230百萬元,同比上升4.34%;二次充電電池及光伏業務的收入約為人民幣8,950百萬元,同比上升2.09%。三項業務占集團總收入的比例分別58.44%、32.47%和6.88%。2018年內,新能源汽車業務收入約為人民幣52,422百萬元,同比增長34.21%,占集團收入比例進一步提升至40.31%。公司還預計2019年1-3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區間為70,000萬元至90,000萬元,同比增長583.39%至778.65%。
值得注意的是,3月19日,工信部發布《關于2016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初步審核情況的公示》,公示了2015及以前和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初審車輛信息,涉及補貼金額達126億元,涉及2015年的補貼款約為30億元、2016年度約為96億元。其中,比亞迪在2015、2016兩年中共獲得新能源補貼約26.89億元,占補貼總額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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