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工信部統一公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截至2015年1月,共有65批1641種品牌車型列入國家認定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之列。這些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三種類型,生產企業大多數為原有大型汽車企業,產品也多是吉利、比亞迪、東風、奇瑞、廣汽、紅旗、江淮等知名度較高的品牌。諸如三馬、安迪、賽馳這樣在無錫本地生產銷售十分火爆的小品牌則根本進不了國家名錄。“如果對汽車的使用沒有太多要求的話,一般的純電動汽車也就相當于電動車的升級版。”
業內人士表示,普通電動汽車的工藝并不復雜,成本也不高,相較于比汽車便宜不了多少甚至更貴的名牌新能源汽車,老百姓更愿意以低廉的價格購買簡單易操控的電動汽車。“買這種電動汽車的一般都是中老年人,接孫子孫女放學,買個菜什么的,方便實用。”一位電動汽車銷售商告訴記者,三馬、賽馳這樣的簡易電轎一樣是走正規渠道生產銷售的,而且買的人更多。
“工商、質監那些部門都沒有禁止,大家當然可以放心買了來開。”關于電動汽車不能上牌的問題,銷售商表示,大多數老年人本就不具備考機動車駕照的資格,電動汽車能不能上牌對于他們來說沒什么太大意義。而當記者追問一旦發生事故該怎么辦時,銷售商表示,一些保險公司可以為車輛投保,但最重要的還是要駕車人自己注意交通安全。
一方面是國人對于新能源汽車的鼓勵熱捧和急切需求,一方面卻是中低端電動汽車的身份不明、后患難消,可以想見,如果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對于中低端電動汽車的生產標準、銷售資格、上牌領證、道路管理、維修保險等各個環節作出明確規定,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中遇到的相關法律問題也將不斷增多,越來越多類似戴先生這樣的消費者遭遇維權難題,最終會影響到電動汽車的推廣和整個新能源汽車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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