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9日,招商新能源旗下聯合光伏集團有限公司(00686.HK),通過眾籌網融資1000萬元,用以在深圳前海新區建設1MW光伏電站,投資鎖定期限為2年,并承諾了6%的年化收益,被看做是互聯網金融參與太陽能電站建設的首次嘗試。
除了非常搶眼球的眾籌模式,相關產業基金,光伏行業都在嘗試。光伏業內一位資深專家介紹,當下包括廈門、武漢、鄭州在內的地方政府先期投入引導資金外,嘗試建立產業基金外,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和外資等多方都對分布式光伏興趣濃厚。
各種資本的優勢也不盡相同,私募基金的優勢在于靈活,資金到位迅速,公募基金和外資優點是資金規模比較大,均為上百億元。
但是對于這些新的融資模式,企業多在觀望。龍柏光伏副總經理王小鑫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建設周期很短,大約2-3個月左右,如果基金的進入僅限于電站建設期,則相當于"過橋資本",基金高達10%-20%的預期收益率對電站開發企業來說就像"高利貸"一樣無法承受。
相對基金融資,眾籌模式的預期收益率定在6%,成本較低,但眾籌融資目前仍面臨著一定政策風險。
等待掃清障礙
光伏行業研究機構NDPSolarbuzz分析師韓啟明表示,眾籌模式致命缺點是缺少擔保,不可能進行大規模的融資,如果電站遇到屋頂損壞、收不上電費等問題,投資人還將無法追索自己的權益。深圳首例光伏電站眾籌模式僅融資1000萬元,這對于資金密集型的電站建設來說,僅是九牛一毛。
韓啟明認為,產業基金的融資模式發展空間較大。借貸雙方目前的博弈聚焦于融資成本,一旦達成出現雙方認可的融資成本,產業基金的融資模式就會有較大作為。
融資并不是分布式光伏遇到的唯一困難。國家發改委國際合作中心承接了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的調研課題,從2013年11月開始對18個國家級示范區的實施情況進行調研。該中心走訪了18個示范區中的12個,并拜訪了電站建設的相關利益方。
參與該課題調研的人士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透露,經過調研后,國家發改委國際合作中心建議地方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支持太陽能的發展,地方政府可以發文要求當地企業將優質的屋頂貢獻出來,避免企業之間的商談困難重重,難以達成協議。
另外兩個建議是,希望地方政府對本地的光伏發電統一備案流程,并對電費折扣給予統一定價。這將有利于為跨地區的資本投入多個分布式項目,改善融資環境。同時希望國家電網出臺統一并網接入和統一收取電費的規定,這將解決開發商對并網和后期電費收取困難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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