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光伏目前面臨股權過于集中,以及產品結構單一等諸多問題,使其上市前景可能并不是很樂觀。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斯特光伏”)再次沖刺IPO。5月初,福斯特出現在新披露IPO名單,擬公開發行不超過1億股。

福斯特光伏主要從事生產EVA膠膜,為光伏組件的關鍵封裝材料。該公司招股說明書材料表明,福斯特光伏為國內EVA膠膜龍頭企業,2013年產能為1.9億平方米。但福斯特光伏目前面臨股權過于集中,以及產品結構單一等諸多問題,使其上市前景可能并不是很樂觀。

一股獨大暗藏隱憂

實際控制人持有超過九成股份,福斯特光伏股權過于集中,這對公司治理極為不利。

表面的股權分散,其實難掩高度集中的尷尬事實。據招股書披露,福斯特光伏目前的股權結構為臨安福斯特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66.17%的股份,林建華和臨安同德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分別只有25%和8.83%的股份。但實際上臨安福斯特投資有限公司為林建華和張虹所控制,各占75%和25%的股份。林、張二人為夫妻關系,也就意味著林建華直接或間接控制該公司91.17%的股份。

按照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10000萬股計算,則發行后林建華、張虹夫婦將合計至少持有公司70.54%的股份。這種“一股獨大”局面會導致未來在公司治理方面產生一定風險。同時,林建華擔任然福斯特光伏的董事長,可能通過行使表決權,對該公司的發展戰略、生產經營、利潤分配等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導致公司的決策權過于集中。

據媒體報道稱,A股上市公司管理層因利益問題出現糾紛已屢見不鮮,在面臨一個新的發展機遇的同時,在募集資金巨大、企業資產急劇膨脹的新環境,也會出現一個利益重新分割的問題。福斯特光伏在未來經營中如果缺乏觀念上和手段上的轉變,加上透明度不夠,如果決策出現失誤帶來的將不僅僅是企業自身的損失,而是對投資者利益的侵害。

募資擴產并非上策

福斯特光伏的營收主要來自EVA膠膜,而募投項目也主要擴大EVA膠膜生產規模,結構單一的主營產品,能否應對市場變化風險,尚不得而知。

招股書披露,福斯特光伏2011、2012和2013年度EVA膠膜銷售金額分別達到239970.83萬元、211109.73萬元和179454.72萬元,分別占當年營收總額的97.67%、97.00%和93.54%,高度依賴EVA膠膜這種產品。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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