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提出支持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增加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投放;放寬混合動力小汽車指標申請條件;鼓勵旅游客運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加快垃圾轉運車清潔化替代等。

深圳新增2萬個購車指標 個人購新能源車最高補貼1萬元

5月23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商務局、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深圳市關于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其中備受關注的措施包括鼓勵汽車消費。明確提出支持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增加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投放;放寬混合動力小汽車指標申請條件;鼓勵旅游客運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加快垃圾轉運車清潔化替代;推動港口內燃油拖車更新置換;加大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推動二手車交易;開展汽車下鄉活動;擴大新能源汽車出口等措施。具體來看:

(一)支持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對新購置符合條件新能源汽車并在深圳市內上牌的個人消費者,給予最高不超過1萬元/臺補貼。全面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公安交警局、深圳市稅務局)

(二)增加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投放。新增投放2萬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通過專項搖號活動,面向仍在搖號且已參加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簽”申請人進行配置,中簽者須購置符合條件的燃油車或新能源汽車(對購置新能源汽車的中簽者,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臺補貼)。(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公安交警局、財政局)

(三)放寬混合動力小汽車指標申請條件。允許名下僅有1輛在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個人,購買符合條件的混合動力小汽車,并申請上牌指標。(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交警局)

(四)鼓勵旅游客運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對新購置符合條件新能源旅游客運車(含清潔燃料客運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臺補貼。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采購綠色交通出行服務。(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財政局)

(五)加快垃圾轉運車清潔化替代。統籌推進生活垃圾轉運服務采購工作,各區按照“合同到期、全量替代”原則,加快推動柴油垃圾轉運車轉換為符合條件的LNG、電動(含換電)和氫燃料電池轉運車。(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各區)

(六)推動港口內燃油拖車更新置換。對港口內燃油拖車置換為符合條件新能源車(含清潔燃料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臺補貼。(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七)加大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統籌推動燃油公務車、警車、國企用車等報廢更新為新能源車輛。加快推進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等到期置換工作。(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安局、國資委、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

(八)推動二手車交易。擴大二手車周轉指標試點范圍,對符合條件的二手車法人單位發放二手車周轉指標。二手車經銷法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減按0.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交通運輸局、公安交警局、深圳市稅務局)

(九)開展汽車下鄉活動。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內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深汕特別合作區戶籍居民,可按相關規定申請純電動小汽車或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并享受相關補貼政策。發揮深圳派駐各對口幫扶地區前方工作機構作用,加強政企聯動,促進汽車下鄉。(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公安交警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財政局、深汕特別合作區)

(十)擴大新能源汽車出口。加快提升深圳市新能源汽車產能,支持注冊在深圳并經深圳港出口整車的汽車生產出口企業擴大出口規模。提高港口物流便利化水平,推動重點船公司在深圳港開設固定外貿滾裝船航線,對承運出口汽車的船公司,給予停泊費、港口作業包干費全額補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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