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目前新能源汽車普遍采用的“充電模式”,本項目所建設能源站擬采取自主研發的“動力電池更換”為主兼顧充電的模式。相較于充電模式,在更換時間、電池壽命、征地占地、投資回收期等方面,換電模式都體現出較為顯著的競爭優勢。

力帆股份定增52億發力新能源汽車 主推電池租賃模式

    力帆股份(601777)今日公告,擬以12.08元/股的價格非公開發行不超過4.3億股,募集資金不超過52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全部用于智能新能源汽車能源站項目、智能新能源汽車60億瓦時鋰電芯項目、30萬臺智能新能源汽車電機和電控項目、30萬臺智能新能源汽車變速器項目、智能新能源新車平臺開發項目以及償還部分公司債券及銀行借款。

  力帆股份指出,不同于目前新能源汽車普遍采用的“充電模式”,本項目所建設能源站擬采取自主研發的“動力電池更換”為主兼顧充電的模式。相較于充電模式,在更換時間、電池壽命、征地占地、投資回收期等方面,換電模式都體現出較為顯著的競爭優勢。

  以消費者的購買成本和使用成本為例,在公司能源站的運營模式下,力帆股份在消費者第一次換電時,對其購車時電池的大部分對價進行回購,剩余部分轉作租賃押金。從“買電池”模式到“租電池”模式的轉換,大幅降低了消費者的購買成本,從而提高了公司新能源汽車的價格競爭力。消費者通過每次支付電池租金和充電電費的方式租用電池,電池的租賃、保養和維修都由能源站負責,而消費者每次支付的“電池租賃費+充電費”換算為百公里的使用費用則比百公里平均油耗費用低30%以上,大幅降低了消費者的使用成本。

  同時,在節約消費者充電成本的同時實現盈利是能源站模式的核心,本項目借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的東風,利用巨大的儲能機制“移峰填谷”,把廢棄掉的電能傳輸到消費者就近的新能源站,夜間為電池充電或儲能,可大幅降低能源站的充電成本。能源站通過“移峰填谷”的模式創新,不僅在經濟可行性上實現了消費者和運營者(能源站)的雙贏,而且契合了國家電力體制改革方向。

  另外,能源站還具有明顯的技術優勢,以功能設計為例,全站采用高效率、低成本的雙向電力電子架構,既提高了充電機到車載動力電池的轉化效率和電池向電網放電的效率,又通過充電機拓撲結構的調整,降低了充電設施的投入成本。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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