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南海網記者報道了《海口數家電動車行集體歇業 車商回應稱太累要一起去旅游》。隨后記者多方打聽,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訴記者,真正原因是海南省海口市質監聯合省質監計量所、市工商等部門當天對東湖路的電動車行進行突擊檢查,許多商家在聽到“風聲”后便“關門大吉”,以躲避職能部門的檢查。
質監部門:將定期或不定期對電動車經銷商進行突擊檢查
9月23日下午,為了證實該知情人的說法,記者來到了海口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該局的一名副局長鄭廷安告訴記者,為了貫徹《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當天上午,海口市質監局聯合省質監局計量所、市工商部門共50多名執法人員,分成兩隊,分別對海口市美蘭區東湖路、瓊山區高登街兩處電動車銷售較為集中的區域進行突擊檢查。
“我們在對瓊山區高登街的電動車市場檢查時,多數車行關了門,但也有兩家正常營業的。”鄭廷安說,在一家名為“新日”的電動車行內,通過抽樣檢查,執法人員當場查扣了六輛超標電動車。而在對東湖路一帶的電動車行進行檢查時,卻發現該區域的電動車行早就關門停業,給監督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
鄭廷安還告訴記者,檢查中發現一些經銷商在銷售電動車時,將列入《海口市合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登記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電動車,對電池、輪胎改裝后成了超標電動車,并明目張膽地進行銷售。
對于記者提出為何質監部門一突擊檢查,電動車經銷商就知道消息然后關門歇業了呢?鄭廷安則表示,除了質監部門外,市工商部門早已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突擊檢查行動,因此不少電動車的經銷商都害怕政府職能部門突擊檢查。“對于電動車行為何會提前知道我們的突擊檢查,那我還真是不清楚。”鄭廷安稱。
同時鄭廷安還表示,對于將《目錄》合格電動車編號套到超標電動車上,究竟是經銷商還是廠家的行為,目前還在調查當中。他表示,下一步在對電動車突擊檢查的工作中,建立長效機制,將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電動車經銷商進行突擊檢查,進一步規范經銷商的經營行為。同時該局還考慮,如果一旦發現經銷商借合格電動車的編號銷售超標電動車,那套用合格電動車的編號將從《目錄》中取消。
車商承認銷售超標電動車 稱因市民還是愿用鉛酸電池
9月23日下午,記者再次走訪東湖一帶的電動車銷售市場,所有的車行依然大門緊閉。只有部分車行在卷簾門貼著‘今日休息’,或者‘集體活動’。一位電動車行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海口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車,主要分為鉛酸電池車型和鋰電池車型,從電池為電動車提供的動力來看,提速快,爬坡有力,又比較持久的鉛酸電池有著巨大的優勢。加上裝備鉛酸電池的電動車要比裝備鋰電池的電動車便宜1000元左右,所以大多數市民都會選擇鉛酸電池,但是不好的一點就是會因超重而被列入不合格電動車。
記者提出,這一次電動車車商集體歇業,是否跟質監局聯合工商部門突擊檢查有關,這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車商表示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并告訴記者:“當時我們送樣車去檢測的時候都是安裝鋰電池檢測,但是鋰電池賣得貴,隨便騎一下就沒有電了,老百姓還要說你的車質量不合格。所以現在行內都還是用鉛酸電池,不過這要是稱重的話,你一稱一個超,反正我們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選擇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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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標電動車如何判定:合格電動車需滿足6項標準
合格電動自行車標準根據《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GB17761-1999)規定,電動自行車主要技術指標應當符合6個要求,即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公里/小時;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公斤;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30分鐘的腳踏行駛距離應不小于7公里;蓄電池標稱電壓不大于48伏;輪胎寬度應不大于54毫米;制動性能(按標準要求)等(上述電動自行車標準如有調整,按新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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