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智能手機、掌上電腦的廣泛應用,充電寶成為旅客的隨身必備品。但市民需留意,“三無”充電寶是無法帶上飛機的。記者昨日從深圳機場了解到,隨著暑運到來,充電寶也迎來了“乘機”高峰,近期機場安檢站每天檢查的充電寶數量超過1萬個,其中不符合要求無法攜帶的“三無”充電寶有近200個。
日均查驗充電寶1.2萬個
據深圳機場統計,近期深圳機場安檢站每天開箱檢查的充電寶約1.2萬個,其中有近200個屬于不能攜帶的超量或者“三無”產品,即無標識、無說明、無生產信息的產品。
7月1日,章先生乘坐深圳至上海航班,因攜帶的充電寶屬于“三無產品”,工作人員告訴他不能帶上飛機,章先生只得將充電寶舍棄。
據了解,充電寶極易帶來安全隱患。此前國內發(fā)生過多起因充電寶爆炸而影響安全的先例。機場工作人員介紹,充電寶如果在地面發(fā)生爆炸或起火,尚可及時處理;若在飛行中的航班上出現意外,無疑會對旅客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充電寶不得托運
據介紹,鋰電池屬于鋰離子電池,性能不穩(wěn)定,在航空運輸的過程中,因為受擠壓或者短路,容易造成發(fā)熱,起火甚至爆炸。
根據民航相關規(guī)定,額定能量在100Wh(含)以下的充電寶可直接攜帶,但每人攜帶的數量一般不應超過2個。工作人員提醒,旅客在購買充電寶時,盡量不要貪圖價格便宜而選擇“山寨”或是“三無”產品。可首選聚合物電芯的充電寶,重量相對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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