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接到公司控股股東西藏自治區礦業發展總公司(以下簡稱“礦業總公司”)通知, 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支持上市公司對旗下鋰業務進行全面戰略整合,促進西藏日喀則扎布耶鋰業高科技有限公司鋰資源的開發利用,礦業總公司通過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向從事鋰資源開采業務或基礎鋰鹽產品(指碳酸鋰、氫氧化鋰、氯化鋰等鋰化合物)、鋰金屬加工、鋰電池正級材料(指磷酸鐵鋰、鈷酸鋰、錳酸鋰、三元材料等鋰電池正級材料)生產及銷售業務的中國境內上市公司公開掛牌轉讓持有的西藏扎布耶的20%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并于2014年7月11日通過西南聯交所就本次公開掛牌轉讓標的股權事宜發布公開掛牌轉讓公告。
據悉,本次公開掛牌轉讓標的股權的掛牌底價以四川天健華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華衡評報〔2014〕89號”《西藏自治區礦業發展總公司轉讓西藏日喀則扎布耶鋰業高科技有限公司20%股權項目評估報告》確認并經西藏國資委備案的評估值為基礎確定為31000萬元,標的股權的最終交易價格根據西南聯交所的交易規則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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