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國家能源局發布了《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及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制定了各省級行政區域的市場主體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根據要求,2017年度全國還有21個省(區、市)未達到2018年配額指標。
業內相關人士建議,綠證與節能減排指標相掛鉤、與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相配合,是實現剛性考核的有效方式。目前實行的自愿認購制度,使“誰來買單”的問題懸而未決。去年7月國家正式實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自愿認購制度,希望借助社會力量緩解國家補貼壓力,營造全社會消費綠色電力的良好氛圍。但實際的推行效果卻不盡如人意——截至2018年6月累計出售綠證27250個,由于光伏項目補貼強度超過風電較多等因素,光伏綠證交易量僅為149個。
相關人士表示,目前綠證的購買者多為用電企業和個人,是全社會綠色環保意識覺醒的體現。而綠證與節能減排指標相掛鉤,可以從更廣義的角度定義購買者的范圍,促進綠電的消納和發展。比如一個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造成了粉塵等環境污染,是否可以考慮通過購買綠電來抵消?在國家控制光伏規模后,傳統發電裝機占比較大的發電企業是否可以通過購買綠證來調整其裝機占比,避免可再生能源配額制附加于發電企業后可能引發“重建輕用”的傾向,加劇可再生能源消納問題。當然,政策的制定取決于國家對于光伏產業發展的希冀和推動能源轉型的戰略布局。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新政出臺后的產業整合是我國光伏市場化進步的要求,光伏產業若要加強市場化,則需要增加更多市場化的手段,降低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成本。通過上網標桿電價,光伏發電被賦予了其能源價值;可再生能源基金體現了其減排價值和環境價值。當補貼退坡和新能源的環境效益逐步凸顯的時候,綠證既是全社會履行綠色發展社會責任的有效渠道,同時也是新能源實現市場化的重要媒介。
正如我國光伏發展歷程中由“度電補貼”替代“事前補貼”遏制住了“騙補”亂象,新政作為能源體系和發展軌跡中的重要環節,給“持續高熱”的光伏產業下了一劑“退燒藥”,扶正這個能源領域的“新興事物”走上理性、高質量發展的軌道。而光伏行業再“熱鬧”,其在我國能源系統中的占比依然很低的事實不可忽視。
據了解,盡管我國新能源棄風棄光率逐年下降,但未上網的發電成本仍需平攤到上網電量中,消納問題也是導致光伏發電成本較高的因素之一。相關業內人士呼吁,在目前“領跑者”的實踐基礎上,在青海、新疆等太陽能資源較好的地區嘗試探索類似改革試驗區的平價上網基地,以特高壓為“主動脈”,點對點輸送至江蘇、浙江、河南、山東等缺電省份,在技術上解決負荷差異引起的消納問題的同時,配套政策性銀行介入和相關土地稅費減免等政策,以平價上網為契機,進一步促進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
回過頭看,任何一個行業從稚嫩走向成熟,都離不開完整的配套政策體系。光伏產業的長遠發展,不僅涉及新能源與傳統能源、新能源與電網等能源系統的內部問題,同時還牽扯到金融、地方政府等各種外部利益協調。光伏行業高質量發展需要國家以堅定的綠色發展理念和深化能源革命的意志為基礎,調整光伏產業發展布局,優化營商環境,使發達地區承擔更多消納清潔能源的責任,推動我國能源轉型向縱深發展。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