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航組織2013-2014版《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以下簡稱《技術細則》)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考慮到2013-2014版《技術細則》對適用于鋰離子電池芯及電池的包裝說明965和適

國際民航組織2013-2014版《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以下簡稱《技術細則》)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考慮到2013-2014版《技術細則》對適用于鋰離子電池芯及電池的包裝說明965和適用于鋰金屬電池芯及電池的包裝說明968進行了重大修訂,可能對大量的鋰電池芯和鋰電池航空運輸產生重要影響,國際民航組織于近期建議締約國民航主管部門為2013-2014版《技術細則》中包裝說明965和包裝說明968的實施設立過渡期,過渡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過渡期內允許根據2011-2012版《技術細則》中包裝說明965和包裝說明968準備的包裝件進行航空運輸。

為了給鋰電池航空運輸提供足夠的準備時間,使其對包裝和物流運作進行必要的改變,從而滿足《技術細則》2013-2014版中新的要求,確保2013-2014版《技術細則》中包裝說明965和包裝說明968的要求得到有效實施,中國民用航空局決定:

1.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允許根據2011-2012版《技術細則》中包裝說明965和包裝說明968準備的包裝件進行航空運輸。

2.2013年2月1日起,嚴格執行2013-2014版《技術細則》包裝說明965和包裝說明968。

3.2013-2014版《技術細則》除包裝說明965和包裝說明968外的其他要求和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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