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于目前我國沒有一部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管理的法律規范,也沒有一家生產企業或相關部門建立了全國性的回收網絡和地區性回收網絡,整個回收工作處于分散經營的無序狀態,廢舊鉛酸蓄電池的回收率不高。加強管理勢在必行,特別需要治理整頓,著力取締小的、不規范的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企業。
二是解決廢舊鉛酸蓄電池對人體的傷害和環境污染的根本途徑,是建立完善的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系統和建立回收再利用專業化的廢舊蓄電池處理企業,以避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由于我們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利用起步晚,企業規模小,在環保等很多方面不達標,而且回收成本高,使很多企業片面追求利潤,而忽視環境保護。因此,應加大對規范企業的扶持力度,鼓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增加投入,把鉛酸蓄電池做成綠色環保型產業。
三是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出臺相應的規定,要求銷售電動車的企業和鉛酸電池企業必須對所售出的鉛酸電池進行回收處理,同時將處理情況向相關部門進行匯報,并將鉛酸蓄電池回收統計率定期公布,如發現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沒達到回收處理標準的,取消其在當地的銷售資格。
四是治標必須治本,建議由政府牽頭,制定《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處理公約》,從電動車的銷售部門、維修網點、回收處理再利用等方面進行綜合管理,采取“誰銷售,誰回收”的原則,從鉛酸蓄電池生產源頭開始實施控制,讓生產企業成為回收處理和治理的首要責任人。
五是加強宣傳和教育,引導消費者自覺履行環保責任,政府有關部門應經常性開展相關宣傳,并督促生產廠商、經銷者向電動車使用者加強對廢舊鉛酸蓄電池處理方面的宣傳,并在產品上進行警示標志、標識、說明,進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環保意識。
(作者單位:江蘇省蘇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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