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發布2016年“電動汽車基礎設施新技術研發及示范”課題征集通知。

北京市科委:2016年“電動汽車基礎設施新技術研發及示范”課題征集通知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關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6]7號)文件精神,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獎勵資金”能效,現征集2016年電動汽車基礎設施新技術研發與示范課題,具體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方向一:高功率密度、高轉換效率、無線供(充)電、樁群協同控制、立體充電車庫、路燈充電樁等新型充換電技術及裝備研發示范;

方向二:充電基礎設施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含動力電池儲能及梯次利用)、與電網雙向互動、與智能交通融合發展、基于大數據的充電系統安全等關鍵技術研究,提高充電系統效率及安全性、降低對電網的影響;

方向三:充電設施的新型檢測認證方法、消防安全新技術及規范等關鍵技術研發與示范。

二、申報課題要求

1.申報課題內容應在本通知的征集范圍內,課題方案應有明確的目標和考核指標。課題所涉及的技術及應用需具有產業化前景或示范效應,并優先在京津冀地區實現技術成果轉化及示范推廣。

2.已獲得國家或北京市財政經費支持的相關技術及研究內容,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單位要求

1.在北京地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具有相應的實施能力和條件。

2.申報單位管理規范,業務及財務制度健全,在市科委無C級或D級不良信用記錄。

3.申報單位應有自籌經費來源,以保證課題的順利實施,課題自籌經費與申請的財政經費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不包含方向三)。

4.每個單位申請課題不超過2項。

四、課題執行期限及資助額度

課題執行期限: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資助額度:單個課題財政資金額度不超過300萬元。

五、申報事項及材料受理

1. 申報單位填寫《征集課題信息表》(見附件1),一式6份(至少含2份原件),由申報單位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在申報期內送至受理地點,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2.申報材料截止受理時間: 2016年10月28日15:00前。

受理地點: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發展促進中心(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大街16號院南樓6層)

聯 系 人: 袁 磊 84195605/趙雪松 66150566-838

附件:征集課題信息表.doc

新能源與新材料處

2016年10月9日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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