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姆西客車 央視截屏資料
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水平和部分高管被捕、被財政部追討巨額中央財政補貼、生產廠房被查封、員工被遣散,蘇州吉姆西客車制造有限公司(下稱吉姆西)實際上已陷入癱瘓。
但吉姆西仍試圖通過一場行政訴訟來減輕財政部對其新能源汽車騙補行為處罰力度。
近日,澎湃新聞從吉姆西委托律師鄧學平處獲悉,吉姆西起訴財政部已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
吉姆西的起訴書材料顯示,其訴訟請求主要是要求撤銷財政部對其行政處罰,并且對“符合補貼政策的403輛新能源車進行清算并發放補貼款10831萬元”。
代理律師鄧學平向澎湃新聞表示,吉姆西在填寫申報材料時客觀上確實存在一些不規范行為,但財政部認定虛假申報汽車數量偏高,對應騙補金額也超出了實際數量。吉姆西認為財政部不應追回其2015年所獲得的中央財政預撥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資金。
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吉姆西之前在被財政部調查期間兩次要求從蘇州市吳中區經信局處撤回申請材料,最后要求“申報數量應當以最后一次直接上報給江蘇省經信委且未撤回的403輛為準進行計算”,實際上就是一種規避調查的行為。
中國電池網董事長于清教對此分析稱,補貼政策的實施,初衷是為了扶持新興產業,支持新技術的發展,但很多企業選擇把錢投到產能擴張上,沒有把補貼用在刀刃上,用在技術研發上,背離了國家發放補貼的初衷,導致了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的出現。嚴查騙補,是對真正踏踏實實做研發的制造企業的支持,也是對消費者的負責。
兩次撤回申報數量,被指規避調查
吉姆西此次起訴財政部,首先就對財政部此前公告中認定的公司騙補總體情況提出了異議。
今年9月8日,財政部新聞辦公室發布通告稱,經核查認定,蘇州吉姆西客車制造有限公司通過編造虛假材料采購、車輛生產銷售等原始憑證和記錄,上傳虛假合格證,違規辦理機動車行駛證的方式,虛構新能源汽車生產銷售業務,虛假申報2015年銷售新能源汽車1131輛,涉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約2.6億元。
“虛假申報1131輛”的認定結果,是財政部按照吉姆西第一次申報的1292輛減去吉姆西2015年實際銷售量161輛后認定的。吉姆西則認為,應當以第三次申報的403輛為準,因為前兩次吉姆西均撤回了申報,不應該將撤回的數字納入最后統計。
吉姆西的起訴書稱,吉姆西共向主管部門三次申報清算資料,且前后兩次要求從蘇州市吳中區經信局處撤回申請材料。
最終吉姆西根據《2015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有關事項補充通知》要求,上報給江蘇省經信委的新能源汽車數量是940輛,其中特別標明2015年生產403輛,2016年生產537輛。
吉姆西在起訴書中稱,“申報數量應當以最后一次直接上報給江蘇省經信委且未撤回的403輛為準進行計算。”
但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2月24日,財政部青海專員辦進駐吉姆西進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核查。吉姆西兩次申請撤回申報材料,均是在此之后發生。
此前就有業內人士認為,吉姆西此舉是為了規避調查。
而在財政部檢查組2016年4月22日向吉姆西發出的《財政檢查征求意見函》中,財政部檢查組就表示,吉姆西存在財務資料嚴重造假、銷售賬目虛假、生產賬目虛假、涂改編造生產記錄等問題,而且在2015年底“突擊上傳虛假合格證,意圖騙補”。
更值得注意到的事,財政部檢查組在上述《意見函》中還認為,吉姆西是隨著“檢查的深入”才重新提交申報車輛數量。而從時間看,吉姆西2月22日第一次申報,檢查組對吉姆西進行核查是2月24日至3月24日,吉姆西第二次申報數量大幅縮減,正是在檢查組進駐之后。
另外,吉姆西對于騙補金額認定也有異議。
在起訴書中,吉姆西還表示,財政部僅能針對不實申報的部分做出處理,而對于已經實際銷售的車輛則應當秉持實事求是的精神既往不咎。
吉姆西據此認為,財政部應當以其2015年已經實際生產銷售的403輛汽車發放補貼,補貼金額約為1.08億元。
質疑財政部處罰未“一視同仁”
財政部9月8日公布的5家存在騙補行為的企業,均收到了后續處理。
吉姆西在對比各家公司收到的處罰后,認為處理結果標準不一,未做到“一視同仁”。
根據財政部9月8的通報,金龍聯合汽車工業(蘇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龍汽車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奇瑞萬達貴州客車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被“追回2015年度2416輛違規上牌車輛獲取的中央財政補助預撥資金”、“自2016年起取消上述4家企業中央財政補貼資格”、“對上述4家企業2015年生產銷售的其他新能源汽車由當地監管部門逐一嚴格審核后重新申報,確無問題的車輛可按原政策中央財政繼續予以補助”。吉姆西公司收到的處理結果則為“2015年生產的全部車輛中央財政不予補助,追回2015年度預撥的全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同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取消其整車生產資質”。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