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意見稿規定,我國擬將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產能的門檻進行大幅提高。據估算,鋰離子動力電池的企業門檻大約提高至過去的40倍。

18650動力電池

18650動力電池 攝影/中國電池網  于清教

近日,工信部發布了《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征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前一版是2015年3月正式發布,相隔不到2年。為了應對目前鋰離子動力電池市場產能過剩的問題,根據意見稿規定,我國擬將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產能的門檻進行大幅提高。據估算,鋰離子動力電池的企業門檻大約提高至過去的40倍。

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80億瓦時

新版增加指標上硬性要求是:“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80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1億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1千萬瓦時。系統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億瓦時。生產多種類型的動力電池單體企業、系統企業,其年產能力需分別滿足上述要求。”

而老版的要求是:“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2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1千萬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5百萬瓦時。系統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10000套或2億瓦時。”

由此可見,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年產能力的要求提高了40倍;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的要求提高了10倍;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力的要求卻下降二分之一;系統企業年產能力提高了8倍。如果按照這樣的硬性規定,目前95%的動力電池將被淘汰出局。這也說明,工信部一定是要將中國動力電池廠家提升到世界級水平,而不希望動力電池廠家遍地開花。

 業內人士指出,《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一旦正式發布,2016年已經上了《汽車動力電池目錄》的企業,必須在重新申請。類推下來,目前新能源整車企業用的電池的生產廠家,在2017年上半年以前,拿不到《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的目錄資格,新能源整車廠家目前已經上了的公告產品,必須再重新申報新能源產品公告。

 門檻提高后,國內能達標的動力電池企業屈指可數。據悉,2016年產能達到80億瓦時的動力企業,只有比亞迪和寧德時代。

 提高門檻后,將形成優勝劣汰、良幣驅逐劣幣的局面,動力電池整體產能嚴重過剩、企業平均出貨量不大的局面將得以扭轉。有利于加快中國動力電池實現規模效應的進展,從而更早降低成本。由于動力電池占新能源汽車成本的30%至50%,隨著動力電池成本的下降,新能源汽車的價格有望大幅下降,從而縮小與傳統汽車的價格差,有利于新能源汽車走向私人用車市場。

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征求意見稿)

 一、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22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要求,引導和規范汽車動力電池行業健康發展,制訂本規范條件。

(二)國家支持汽車動力電池企業做優做強,以企業生產和產品應用安全為基礎,引導企業建立產品生產規范和質量保證體系,鼓勵加強技術和管理創新,提高產品研發和制造水平,提升產品性能和質量,滿足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需求。

(三)國家對符合本規范條件的汽車動力電池企業實行公告管理,企業按自愿原則進行申請。

(四)本規范條件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臺灣、香港、澳門地區除外)生產并為汽車產品配套的動力電池生產企業。

本規范條件所指動力電池是指在汽車上配置使用的、能夠儲存電能并可再充電的、為驅動汽車行駛提供能量的裝置,包括鋰離子動力電池、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和超級電容器等,不包括鉛酸類電池。

本規范條件所指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包括動力電池單體生產企業(以下簡稱單體企業)和動力電池系統生產企業(以下簡稱系統企業)。

二、企業基本要求

(五)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設立,符合汽車產業發展政策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符合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等要求,建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預案機制和節能管理體系,通過環境管理、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評估或認證認可,并建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監控和處置系統。

(七)具有生產場所用地的合法土地使用權,生產用地面積、廠房應與企業生產的產品品種和規模相適應。

(八)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80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1億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1千萬瓦時。系統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億瓦時。生產多種類型的動力電池單體企業、系統企業,其年產能力需分別滿足上述要求。

(九)企業應在動力電池產品的安全性、一致性、循環壽命等方面制訂不低于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并予以實施。

(十)企業近兩年內沒有出現生產經營和產品應用重大安全事故。

[責任編輯:趙卓然]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電池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涉及資本市場或上市公司內容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電池網)”的作品,凡屬媒體采訪本網或本網協調的專家、企業家等資源的稿件,轉載目的在于傳遞行業更多的信息或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一周內進行,以便我們及時處理、刪除。電話:400-6197-660-2?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池網微信
動力電池
工信部
規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