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消費者對此并不買賬,深圳市消委會近日發布的《深圳市信息消費滿意度調查分析報告》顯示,近七成消費者認為運營商手機流量按月清零做法不合理。
而根據《南華早報》2013年12月20日的消息,中國移動香港公司已推出了一個“2cm”數據交易平臺,允許4G用戶向其他用戶出售沒用完的數據套餐流量。
據了解,用戶通過該平臺,可以1GB為單位交易未使用的套餐流量。賣家能自己定價,每單位流量的價格為15港元至60港元之間。而且賣家可以隨時查詢交易情況、調整價格和新訂單數量,該平臺會為買家自動搜索最合適的套餐,買入的數據于當月使用即可。
有內地用戶指出:“同一個中國移動,在大陸包月清零,在香港不但不清零還允許你賣多余的。這都還在國內沒出國呢,能不能不這么的一國兩制”。
據悉,2014年1月,上海三大運營商宣布推出手機上網流量季度計費方式,率先打破“流量清零霸王條款”。但有用戶對此并不買賬,曾有人在網上發起“對于手機流量季度包,你怎么看”的調查,162個參與網友中,56%的人認為這個新政策是換湯不換藥,希望每月都不清零。
“盡快修改諸如‘流量清零’等消費者普遍反對的規定,允許消費者把吃不完的‘雞腿’留到下一餐。”3月25日,廣東省消委會攜同廣州市消委會、深圳市消委會向通訊運營商發出倡議,“盡快推出按季度清零、半年清零及年度清零等多種流量計費周期套餐,逐漸過渡到允許消費者將未用完的流量沿用至下一個計費周期繼續使用。”
爭議三:攜號轉網內外有別何時實現仍屬未知
“攜號轉網的好處在于不但使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個人情況自由選擇運營商,合理分配通訊費的支出,還可以通過這一措施促使各運營商之間良性競爭,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深圳市消委會這樣表示。
據了解,目前內地絕大部分城市的各大通訊運營商為保證用戶的忠實度,均不支持攜號轉網功能。消費者要選擇別的通訊運營商就必須換號,這就極大限制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
而在深圳市消委會的一項調查中,58.6%的受訪者表示贊同推行在不同運營商之間的攜號轉網,只有一成不贊同。
據媒體報道,香港地區的中國移動用戶目前則可以實現攜號轉網。在香港按年簽約的用戶,如果對正在使用的運營商服務不滿意,只需繳納500港元違約金,就可以立即中止合約,保留手機號碼轉去另一家運營商入網,而非簽約用戶更是可以隨時免費更換通訊運營商。
經記者調查發現,早在2006年10月,原信息產業部就已發布630號文件《信息產業部關于保障中國移動電話用戶資費方案選擇權的通知》,該文件被業界稱為“攜號轉套餐”或“攜號轉品牌”政策。但直到今天,中國內地移動通訊市場因為三家運營商之間的利益糾葛,仍未能真正落實這一政策。2010年11月22日已經啟動的天津和海南本地網面向移動用戶的號碼攜帶實驗,之后卻不了了之。
廣東省消委會呼吁:“為推進通訊企業良性競爭,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建議通訊運營商盡快開展攜號轉網業務,切實維護法律賦予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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