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日前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明確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總體思路、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將大氣污染防治作為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及其“回頭看”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實現對地市督察全覆蓋。
行動目標 2020年優良天比率達八成
《行動計劃》明確,經過3年努力,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通知要求,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應在“十三五”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高。
《行動計劃》明確,重點區域范圍包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
綠色發展 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
《行動計劃》提出,修訂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應制定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國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重點區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清潔能源 力爭天然氣占能源消費比重達10%
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山區,積極推廣潔凈煤,并加強煤質監管,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煤行為。燃氣壁掛爐能效不得低于2級水平。
力爭2020年天然氣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0%。新增天然氣量優先用于城鎮居民和大氣污染嚴重地區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點支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汾渭平原,實現“增氣減煤”。
到2020年,全國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五省(直轄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10%,長三角地區下降5%,汾渭平原實現負增長。2020年全國電力用煤占煤炭消費總量比重達到55%以上。
制定專項通知,大力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到2020年,京津冀、長三角地區接受外送電量比例比2017年顯著提高。
綠色交通 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銷200萬輛
2020年新能源汽車產銷量達到200萬輛左右。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重點區域使用比例達到80%;重點區域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的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
各地制定營運柴油貨車和燃氣車輛提前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100萬輛以上。2019年7月1日起,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
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取消普通柴油標準,重點區域、珠三角地區、成渝地區等提前實施。研究銷售前在車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環保要求的燃油清凈增效劑。
面源治理 京津冀降塵須低于9噸/月·平方公里
建設北方防沙帶生態安全屏障,重點加強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京津風沙源治理、太行山綠化、草原保護和防風固沙。嚴格施工揚塵監管,2018年底前,各地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因地制宜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將揚塵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
實施重點區域降塵考核,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長三角地區不得高于5噸/月·平方公里,其中蘇北、皖北不得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
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強化地方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到2020年,全國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
專項行動 雄安空氣質量力爭達到京南同等水平
制定并實施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通知。各市要制定具體實施通知,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開展重點區域秋冬季攻堅行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要以北京為重中之重,雄安新區環境空氣質量要力爭達到北京市南部地區同等水平。統籌調配全國環境執法力量,實行異地交叉執法、駐地督辦,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實施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通知,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
聯防聯控 同一區域內要統一應急預警標準
建立完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調整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建立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納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統籌領導;繼續發揮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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