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快推進裝備制造業標準國際化
在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重點領域,制定中國標準“走出去”工作方案,加快引進國外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技術和高端人才,推動裝備、技術、標準、服務“走出去”,打造“中國制造”金字品牌。圍繞裝備“走出去”優先領域,開展標準“走出去”需求調研,制定中國裝備“走出去”標準名錄。根據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需求,發揮行業、地方優勢,依托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區域標準化研究中心,搜集研究重點國家技術法規和標準,開展裝備制造業領域大宗商品標準比對分析,為支撐對外開放特別是“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標準信息服務。組織開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設施聯通、貿易暢通急需的航天、鐵路、公路水運工程、電力、冶金、建材、工程機械等領域國家、行業標準外文版翻譯及出版工作。依托對外投資工程和項目,深化關鍵項目的標準化務實合作,在鋼鐵、有色、航天、鐵路、公路水運工程、石油天然氣等領域,配合我國海外工程服務帶動中國標準的海外推廣。推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署標準化合作協議,在裝備制造業和產能合作領域加大標準互認力度。(國家標準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防科工局、鐵路局、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鼓勵各行業實質性參與相關專業性國際、區域組織的標準化活動,發揮骨干企業積極性,在電力、鐵路、海洋工程等基礎設施領域,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依托我國具有優勢的技術標準,加強與沿線重點國家的合作,共同推動國際標準的制定。開展標準化專家交流及人才培訓,有針對性地組織制造業領域的國際標準化援外培訓,支持“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標準化能力建設。(國家標準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保障措施
加強法規政策建設。加快標準化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強化標準在裝備制造業戰略規劃、產業政策、市場準入條件等方面的支撐作用,加大法規規范性文件引用技術標準的力度。合理處置裝備制造業標準中涉及的專利。加大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開展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的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保證強制性標準貫徹實施。(國家標準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工作經費。各級財政應充分利用現有渠道,根據工作實際需要統籌安排標準化工作經費,重點支持工業基礎、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等制造業轉型升級的關鍵領域標準化。廣泛吸納社會各方面資金,支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標準化與質量的研究和示范應用。(財政部、各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通過開展對裝備制造業企業管理人員的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宣傳,促使其重視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通過開展面向企業工人的標準化宣傳和培訓,提高其按照標準生產、操作的自覺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通過開展面向裝備制造業科技研發人員的標準化宣傳和培訓,提高科技人員標準化工作能力和質量設計水平。探索建立企業和高校、標準化科研機構聯合培養人才的機制,為裝備制造業發展提供具有標準化和質量工程技術專業背景的學歷或非學歷教育。加快培養懂專業、懂外語、懂規則的國際標準化人才。(國家標準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服務體系。支持裝備制造業領域技術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開展標準化和質量改進咨詢服務,為企業制定標準提供國內外相關標準分析研究、關鍵技術指標試驗驗證、質量咨詢與診斷等專業化服務;大力推進標準化服務業發展,提供標準實施咨詢服務,為企業實施標準提供定制化解決方案,指導企業有效執行標準。支持標準化專業機構、行業組織等開展標準對比評價活動,挖掘標準大數據信息,服務企業、產業和政府決策。探索裝備制造企業優質服務承諾標志與管理制度,完善顧客滿意度測評體系,鼓勵優秀服務企業做出優質服務承諾,以優質承諾與市場選擇引領服務質量升級。(國家標準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組織實施。建立制造業標準化工作聯合推進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和協調。加強標準化主管部門、質量主管部門和產業主管部門的協同,共同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做好與《中國制造2025》“1+X”工程和行動計劃的銜接,為產業升級做好支撐。各部門、各地方結合實際,做好各自領域的工作部署,注意加強工作的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各項任務分解和落實。國務院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的檢查考核,督促完成規劃提出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委、各省級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抄送: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
質檢總局辦公廳
2016年8月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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