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廣期所
12月6日,廣期所發布通知,修改《廣州期貨交易所碳酸鋰期貨合約》《廣州期貨交易所碳酸鋰期貨、期權業務細則》,修改內容涉及調整碳酸鋰期貨合約的替代品貼水、最小變動價位、限倉規則和保證金標準、交割預報定金和廠庫滯納金等方面。
具體修訂內容包括:一是替代交割品貼水由2.5萬元/噸調整至1.5萬元/噸。二是最小變動價位由50元/噸調整為20元/噸。三是臨近交割月提前至交割月前1個月第10個交易日,交易保證金的調整與限倉調整階段保持一致。四是交割預報定金由30元/噸調整為200元/噸,廠庫滯納金擬由5元/噸·天調整為100元/噸·天。
通知顯示,修訂后的最小變動價位從12月17日結算時起實施,適用于碳酸鋰期貨所有掛牌合約及以后合約;替代交割品貼水、限倉規則和保證金的修訂適用于碳酸鋰期貨LC2512合約及以后合約;交割預報定金和廠庫滯納金的修訂從12月17日起實施。
廣期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碳酸鋰期貨和期權自2023年7月21日上市以來,市場運行平穩,服務鋰電產業鏈功能有效發揮。今年以來,廣期所持續走訪重點企業,聽取意見建議,并逐條研究,及時將具備完善條件的納入工作規劃推動落實,暫不具備條件的持續跟蹤研究。此次修訂內容經過深入的市場調研、質量檢驗、問卷調查、市場意見征集等過程,力求合約規則進一步貼合產業實際情況,更好服務新能源產業發展。
該負責人介紹,在調整替代交割品貼水方面,隨著碳酸鋰價格的不斷下行,工業級碳酸鋰與電池級碳酸鋰價差縮窄,工業級碳酸鋰參與交割的邊際成本明顯增加,需要通過下調替代品貼水以降低工碳參與交割的門檻,提升工碳廠商參與套保的積極性,更好發揮替代交割品的風險防控作用。同時,適當縮小最小變動價位將有助于縮窄買賣價差,降低產業客戶套期保值成本,有利于市場平穩發展。交割月前月提前開始縮小持倉限額和提高交易保證金,則有利于及時提示市場參與者注意風險防控,整體提前集中減倉時間,減小合約臨近交割期客戶短時間、大規模平倉對市場造成的影響,便于投資者做好持倉管理。上調交割預報定金和廠庫滯納金則有利于提高庫容的利用水平,保障交割業務持續平穩運行。
現貨市場方面,SMM鋰電數據顯示,本周碳酸鋰現貨價格跌幅明顯。從需求端來看,雖然下游材料廠及電芯廠排產延續此前較高景氣的生產狀態,但是考慮到年底庫存把控,因此采買情緒不強。上游鋰鹽廠再次接近長協談單時間節點,挺價情緒較為強烈。整體來看,上下游間的心理預期價位差距較大,成交情況也較為寡淡。部分貿易商為去庫與材料廠之間的成交價格將碳酸鋰現貨價格向下拖拽。考慮后續供需雙強格局,結合碳酸鋰累計庫存水平,預計碳酸鋰現貨價格仍將呈現區間震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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