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形勢下,我國稀土行業正逐步邁入有序發展軌道,對于資源的掌控也更趨有力,即使最終中國被迫放棄稀土出口稅或配額制度,昔日稀土資源大量低價流失現象也不可能重演。

稀土案裁決可能敗訴 行業整合力度有待加快

世貿組織(WTO)日前公布稀土案專家組報告,認定中國對稀土等相關產品的出口稅及出口配額管理措施違規。業內人士表示,雖然敗訴或成定局,但近年來的稀土行業整頓已使行業生態明顯改善。

敗訴或成定局

世貿組織專家組報告公布后,中國稀土行業協會隨即表態,對于世貿組織關于中國稀土產品相關措施不符合世貿規則和入世承諾的裁定深表遺憾,中國稀土行業協會將對報告的具體內容進行研究,評估裁決結果對中國稀土行業和相關企業的影響。

廣西冶金研究院副院長劉晨表示,雖然世貿組織的裁決令人“遺憾”,但業界對這一結果早有心理準備。一方面已有類似“敗訴”先例,2012年1月底,WTO上訴專家小組就曾確認中國限制鋁土、焦炭等9種工業原材料出口的行為違反貿易規則。另一方面,按照入世承諾,中國可以對84個稅號的產品采取征收出口關稅的措施,但稀土、鉬相關產品不在入世承諾的可征收出口關稅的84個稅號產品之列,鎢產品也只有一個稅號包含其中。

根據WTO規則,我國有權在60日內進行上訴,終裁結果將在3-4個月后做出。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也發表談話表示,中方正在評估專家組裁決報告,將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續工作。不少業內人士表示,從目前形勢來看,即使上訴終裁結果很可能仍將對我國不利,未來中國或將取消稀土出口配額和降低關稅。

一些專家表示,更值得擔憂的是,從2012年9種工業原材料限制出口被判違規再到稀土敗訴,在連續嘗到“甜頭”之后,西方國家可能繼續揮舞上訴武器,對有色金屬之外其他領域貿易展開訴訟,我國戰略資源的出口管理制度將受到根本性沖擊。

中上游端形勢好轉

雖然對于放開管控導致走私稀土“黑市”再度興起的擔憂仍然存在,但受訪人士表示,近年來我國對于稀土中上游端的整合已經初顯成效,稀土亂象得到有效整治,即使放開管控對我國稀土行業出口影響可能并不會太大。

稀土出口稅及出口配額管理措施的出臺源于指令性計劃之下的盜采、走私亂象及其帶來的資源低價流失和環境污染問題。

萬聯證券有色金屬研究員李偉峰表示,近年來,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稀土行業整頓措施,特別是從2010年以來,我國對稀土政策從單純的貿易管理轉為更加注重對生產端、流通端的管理。在繼續實行出口管理制度同時,在上游端強化市場準入、環保督查、資源整合力度,確立了以五礦、中鋁、廣晟等大集團為主導的發展格局;在中游端,通過專用發票管理、強化打私等維護流通環節秩序。

除江西、內蒙等傳統產區外,廣西等資源富集但尚未充分開發的地區也通過整合有效保護了資源和環境。在2008年成立有色金屬集團稀土開發有限公司之后,2011年,廣西有色與中鋁及其控股的有研稀土又共同設立中鋁廣西有色稀土開發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對礦山的原地注液技術進行了技術改良,在防止山體滑坡方面取得了較好效果,對被破壞的舊礦山的復墾復耕也卓有成效。

另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是,從2011年以來,稀土實際出口額一直沒有達到出口配額量。李偉峰認為,這既與市場需求疲軟的大環境有關,也離不開我國稀土行業有效整頓的因素。

業內人士表示,在這種形勢下,我國稀土行業正逐步邁入有序發展軌道,對于資源的掌控也更趨有力,即使最終中國被迫放棄稀土出口稅或配額制度,昔日稀土資源大量低價流失現象也不可能重演。

要學會利用規則

雖然我國已表示稀土儲量并不如外界預期那么高,但考慮到在輕稀土生產方面的成本優勢和中重型稀土方面的價值優勢,中國仍將長期在國際稀土市場中保持相當的競爭力。業內人士表示,為應對歐美對我國稀土等戰略資源貿易的持續沖擊,掌握與資源相匹配的話語權,既要進一步加速行業整合步伐,又要更好地學會善用規則,掌握主動權。

中國稀土行業協會副秘書長陳占恒認為,要避免出口放開對中國稀土行業和稀土富集區造成重大沖擊,必須嚴格控制各種資本對稀土礦山的投資和開發,利用大企業、大集團進行資源整合,維護稀土國際定價權地位。

陳占恒提出,各稀土資源大省進行稀土行業整合,“開發主體宜少不宜多”,必須堅持“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開采稀土”的原則,而是應該加強準入制度管理,由有資質、有資本實力的大企業對稀土資源進行統籌開采開發。

劉晨表示,我們需要繼續加強學習,熟練駕馭國際多邊貿易規則,并利用其對一些國家實施反制措施,同時積極參與新規則的制定,促成對不公平貿易規則的改進和修正,為我國相關產業的發展營造好的國際環境。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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