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背景下,光伏電站建設規模不減反而大幅增加,這背后有著什么原因?對光伏產業發展又會產生怎樣影響?是否意味著光伏產業度過“寒冬”,迎來了“春天”?

暖風吹 光伏迎春?工信部發布2015年光伏行業規范

    2015年3月3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發布《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公告,為加強光伏行業管理、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推動我國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指明了方向。

  就在此前不久,3月16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于下達2015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2015年下達全國新增光伏電站建設規模1780萬千瓦,比上個月征求意見稿時的1500萬千瓦提高了近300萬千瓦,比上一年中國實際完成的裝機量1060萬千瓦高出了600多萬千瓦。這一數字如果按期實現,中國不但將超越德國成為世界年度光伏裝機第一大國,在總裝機量上也將是世界第一。

  2002年,我國光伏產業開始迅速發展。但自2011年以來,光伏產業出現嚴重的產能過剩問題,并且對外遭到歐美“雙反”(反傾銷和反補貼)審查,再加上國內需求不足,光伏產業一度趨于崩潰。在此背景下,光伏電站建設規模不減反而大幅增加,這背后有著什么原因?對光伏產業發展又會產生怎樣影響?是否意味著光伏產業度過“寒冬”,迎來了“春天”?

  內外市場需求差異

  3月6日,就在中國兩會召開期間,加拿大邊境服務署對進口自中國的光伏產品“雙反”調查作出初裁,分別對包括天合光能、晶科能源以及無錫尚德在內的多家光伏企業征收9%至286%不等的“雙反”關稅,并將于今年6月30日前作出仲裁。

  這并不是中國光伏企業在海外市場收到的第一份“雙反”調查。2011年10月19日,美國光伏企業向美國政府提起調查申請,指控中國公司對美傾銷多晶硅光伏太陽能電池,并收受中國政府的不當補貼,要求美國政府發起“雙反”調查。

  此外,從2012年9月份開始,歐盟對中國出口的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涉案金額高達200多億美元,是中國產品迄今為止遭遇的最大規模的一起貿易摩擦案件。不過,雙方經過多輪談判后,最終以“價格承諾”的方式達成“友好解決方案”,中國企業每年可向歐洲出口7GW的組件配額,配額內的產品將不征收“雙反”稅率,但需要承諾產品價格不低于0.56歐元/瓦,自2013年12 月6 日起,將對未參與“價格承諾”的中國太陽能板生產商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而近日,歐盟委員會發布的一份文件中提議,將昱輝陽光、中盛光電與阿特斯太陽能從中歐光伏組件最低價格(MIP)中除名,因為他們的行為已違反MIP協議。

  為何中國光伏企業總是遭到國外的“雙反”調查?和國內市場的發展不足不無關系。

  記者梳理歷年“雙反”調查案例,發現國外對中國光伏產品的調查主要集中在太陽能電池、太陽能板這些方面,理由是認為中國生產商以極低的價格向其傾銷。

  在光伏產業鏈中,主要分為上游、中游、下游三個環節,上游主要包括技術研發、材料的提煉生產,中游包括太陽能電池、硅片等組件的生產制造,下游則主要是對安裝建設以及運營維護。由于技術和資金壁壘,我國光伏企業大多處于光伏產業鏈的中游,主要生產制造低回報率的電池以及組件。而這一行業自2002年起開始快速發展,到2007年,我國的太陽能電池產量便躍居世界第一,成了全球名副其實的光伏電池制造中心。在全球光伏電池制造企業國際競爭力排名中,產量排名前10名企業中,我國占據6席,并且前4名全部為我國企業。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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