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資者反映,當前遭受損失的散戶維權非常困難,公司仍未采取主動措施與股民進行聯絡。“公司電話、郵箱等方式都聯系不上,股民維權聲音無法傳遞

    有投資者反映,當前遭受損失的散戶維權非常困難,公司仍未采取主動措施與股民進行聯絡。“公司電話、郵箱等方式都聯系不上,股民維權聲音無法傳遞到公司高層,且在網站和貼吧發布的維權帖子也遭到刪除,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聯系律師,等待海潤光伏事件立案后來做進一步申訴。”

    據了解,目前投資者的主要訴求是:一方面,希望監管層能夠徹查此事,依法懲處內幕消息泄密者并沒收不當收益,未來據此進行索賠訴訟;另一方面,希望限制三大股東減持,要求減持股東回購股票,或者保證高送轉預案通過提振股價等。

    “海潤光伏現處于停牌問詢調查階段,只有在證監會出具監管處罰決定之后,法院才能夠就此事的相關索賠訴訟進行立案。這是前置條件,現在還無法確定是否會進行立案。”跟蹤海潤光伏投資者維權的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金焰律師表示,海潤光伏事件中的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違規嫌疑,目前主要有幾個方面的疑點需要查清:公司巨額虧損是否做好信息披露、減持股東是否知悉業績情況、是否存在內幕消息泄露或者關聯方利用非公開消息在二級市場上交易、上市公司是否針對業績情況存在虛假陳述嫌疑等。“實際上,上交所問詢函中也是主要圍繞投資者最關心的問題進行質詢,關鍵在于監管層是否認定海潤光伏股東存在違規行為。”

    目前,證監會對于上市公司高送轉已有每單必查內幕交易的要求,并從信披規范性、事后監督以及內幕交易核查等多角度多管齊下,嚴防操縱股價和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但有分析人士指出,除了“每單必查”之外,監管層還需要對上市公司的高送轉行為進行嚴格規范,比如嚴禁業績虧損公司高送轉,規定上市公司高送轉比例不得超過業績增長幅度,對將有大股東限售股解禁的上市公司限制推出高送轉預案等。

    警惕“高送轉”陷阱

    1月30日,上交所關注到海潤光伏的預虧公告后,即向公司下發《問詢函》,要求公司同相關方核實三大問題,主要可概括為:“高送轉”提議股東即楊懷進、九潤管業和紫金電子等應說明其在減持公司股票時,是否已知悉公司2014年度業績的有關情況;上述三名股東應說明其在提議上述高送轉預案時,是否已知悉公司業績情況;公司董事會應自查,在同意上述送轉預案時,董事會成員是否已知悉業績情況。如已知悉,應說明同意理由。2月2日,上交所再次要求海潤光伏做進一步核實。

    市場人士認為,若信息披露不規范,上市公司的“高送轉”可能會淪為大股東借機減持的工具。資料顯示,2013年曾有上市公司負責人因利用利潤分配預案的相關消息進行內幕交易而被證監會處罰。

    “高送轉本身不會改變股東的任何利益,但由于二級市場對高送轉概念追捧,海潤光伏股東可能利用這種心理來拋出高送預案,從而掩蓋其高位減持的動機。這恐怕已經涉嫌了內幕交易。”深圳某私募人士指出,目前部分上市公司確實存在股東利用信息優勢、股東優勢等條件,發出利好消息以抬升股價,進而套現獲利的做法,一些內幕知情人在相關預案披露之前精準買入股票,待到股價拉高后再進行拋售的案例也不鮮見。

[責任編輯:中國電池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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