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小區各方意見時,需要考慮到充電樁如何使用、分配。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業主起初占少數,充電的費用 如何計算、分攤等都是問題。在一些規模較小、建筑相對密集的小區,擠占一輛車的位置就有可能影響居民出行。考慮到種種隱患,雖然新能源汽車存在綠色清潔等 優勢,但業主和物業公司都很難對新能源汽車入駐小區“松口”。
那么,充電怎么解決?昨天下午,記者致電江寧區某家銷售新能源車的 4S店詢問這個問題,接電話的一位銷售人員的回答很輕松:“簡單,家里220V的電就能充,你拉根電線下去就行。6小時充滿25度電,電池能用10年。” 記者表示家里使用的是地下車庫,銷售人員立刻回復公司可以免費代裝充電樁,前提是小區物業允許。
記者隨即電話聯系了雨花臺區和江寧區的兩家小區物業,對方均否認可以安裝新能源車充電樁。其中一家物業表示擔心小區電容不夠,或者存在安全隱患,另一家物業沒有給出明確的原因,只說:“不能裝,從來沒聽說過。”
遺憾:私家車無法在公交場站“分享”充電設備
盡 管在此前的“磨合期”,新能源公交車、出租車等領域一度遭遇車輛調度不協調、基礎設施建設缺失的難題,不過南京現階段新能源車的運營情況良好。目前,南京 有條件的公交場站都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中不少都是新能源汽車的生產方建設的。市民購買新能源私家車后,能否在這些場站付費充電?
“公 交車、出租車場站現有的充電樁主要滿足自用,目前沒有對社會開放。”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務院推廣新能源的指導意見中已經要求,新能源充電設備應圍繞使用者 居住和駐地停車位(基本車位)建設,這樣既便捷又經濟。他說:“公用、專用和自用充電設施都有分類,又涉及不同車型,有些充電設施規格不匹配,也不好混 用。從經濟上看,公用電和民用電價格不同,這樣也不合算。”
明年6市機關新購 新能源車不低于30%
江蘇省政府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意見》為新能源汽車的推廣下了硬指標:2015年到2016年,南京、常州、蘇州、南通、鹽城、 揚州等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其他城市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 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2014年,南京共生 產純電動客車2910輛,在全國排名靠前,實現主營業務收入超過22億元,南京金龍、南京比亞迪分別實現年產1000輛新能源客車的目標。南京市經信委相 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指出,南京已形成了完整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在新能源車中最重要的電池、電機、電控三大零部件產業中集聚了大量配套企業。
電動汽車PK燃油車 一年可節省約8000元
目 前市場上的主流型號電動汽車跑100公里大約耗費13到14度電,按居民用電低谷電價計算,電動汽車車主行駛每百公里的花費不足5元。燃油車行駛100公 里通常耗油9到10升,按照江蘇目前的油價計算,使用92號汽油行駛100公里油費不到60元。按照一輛私家車一年大約行駛15000公里計算,電動汽車 一年的電費最低只要750元,燃油汽車則高達9000元。
而零排放的電動汽車將大大減少燒油帶來的各種空氣污染,讓南京“水晶天”多起來,也能讓市民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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