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加快能源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切實保障關鍵技術裝備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國家能源局于近日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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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網了解到,為持續推進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加快能源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切實保障關鍵技術裝備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國家能源局于近日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工作的通知,具體通知內容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有關中央企業、行業協會和有關科研機構:

為持續推進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加快能源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切實保障關鍵技術裝備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根據《關于促進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通知》等有關要求,現就2021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應屬于能源領域的成套設備、整機設備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統、基礎材料、軟件系統等,為國內率先實現重大技術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尚未批量取得市場業績的能源領域關鍵技術裝備,包括前三臺(套)或前三批(次)。

二、申報程序

(一)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由研制單位或研制單位聯合用戶企業提出申報,鼓勵研制單位聯合用戶企業共同申報,并按要求報送《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請報告》(申報材料要求詳見《評價辦法》)。

(二)各地方發改委(能源局)、有關中央企業負責組織本地區、本企業的申報工作,經審核同意并匯總后統一上報我局。

(三)我局將按照規定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定,評定結果將在我局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列入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清單,并在國家能源局網站發布。

(四)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及其示范項目享受《關于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意見》和《關于促進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通知》中明確的優惠政策。

三、有關要求

請各地方發改委(能源局)、有關中央企業于2021年6月30日下班前將審查同意的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格式詳見《評價辦法》)和申報材料電子版(光盤刻錄)報送國家能源局科技司。

聯系人及電話:張俊春 59303730 18518281236

張麗麗 68505659 1850055699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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