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加州模式”,是指美國加利福利亞州規定,在該州銷量超過一定數量汽車的企業,新能源車的比例必須達到ZEV法案(Zero Emission VehiCle,零排放車輛計
所謂“加州模式”,是指美國加利福利亞州規定,在該州銷量超過一定數量汽車的企業,新能源車的比例必須達到ZEV法案(Zero Emission VehiCle,零排放車輛計劃)的規定。該機制強制對不同規模的車企設定了不同的零排放車銷售目標,其中在2015年,大型汽車生產企業零排放汽車銷售比例必須達到18%。未達標企業必須支付每輛車5000美元的罰款,或者向其他公司購買碳排放積分,否則將被責令離開加州市場。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日前也公開表示:“加州零排放汽車積分交易機制是特斯拉電動車走向成功的關鍵制度,值得我們學習借鑒。財政部一直在努力推進建立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機制,反復論證和研究過多次,已經有成形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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