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電池企業負責人曾表示,動力電池回收是一項有技術和資金門檻的行業,需要投入,但目前政策只是鼓勵企業進行回收,并無明確的激勵政策。消費者處理電動車電池時又期望能夠得到合理回報,而不是白給,這就讓想涉足動力電池回收的企業有些兩難,國家沒有鼓勵政策,消費者那里還得掏錢,這樣讓企業很難做。
電池生產企業認為,動力電池賣給整車企業,電池回收的相關費用該由整車企業負責;整車企業認為,電池被消費者使用后,回收費用應該由整車企業和消費者共同承擔;而消費者則認為,自己購買的電池被回收,整車企業和電池廠商應該彌補這部分的損失。
“電池回收牽扯到電池企業,整車企業和消費者三個方面,而每一方都是從自己的角度去看問題,而沒有全局統籌起來看。如何平衡這三方權益,這是需要決策部門仔細考慮的問題”。山西省大同市陸風4S店總經理李向東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
日前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政策》,第一次明確了責任主體,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梯級利用電池生產企業、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四者承擔不同的責任,并對廢舊動力電池的收集、分類、貯存、運輸、梯級利用、再生、監督管理等環節都作出規定。
據了解,處理廢舊電池需要放電、拆解、粉碎、分選、外殼回收、酸堿萃取等步驟,其專業性不是現有鋰離子生產企業和整車企業單方面能夠達到的。而通過回收得到的動力電池,可能是來自不同廠家、不同車型的不同規格、不同型號,其成組和串并聯的方式,并不相同。即使同樣品牌同規格的電池,由于使用一段時間后,其內阻、容量、自放電、電極表面狀態等也會產生較大的差異。如此雜亂的電池用到一個大規模的儲能項目上,其電池管理的難度可想而知。
為此,有專家表示,鑒于動力鋰電池回收處理的程序較為復雜,最好是由專門的電池回收機構進行回收再處理。電動汽車報廢鋰電池回收與再利用是一個全新的行業,無論是汽車企業還是電池企業參與其中,都將面臨諸多挑戰。
科技部部長萬鋼表示,動力電池尤其是鋰離子動力電池,回收之后不一定馬上進行報廢處理,可以進行梯級利用。同時加快建立電池回收體系,構建動力電池回收體系產業鏈。“從現在的經驗看起來,用到風能、太陽能的儲能當中,還可以使用相當長一段時間。”在對電性能要求相對較低的儲能領域,由于梯度利用的電池成本更低,容量有所下降的電池所創造的效益更高,這更利于動力電池在儲能領域的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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