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啟動汽車安全沙盒監管試點申報的通知。試行期間企業就單個技術或技術集成,可以自愿申請進入汽車安全沙盒監管。
通知顯示,沙盒監管的對象為新技術、新功能或新模式,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關鍵核心技術全覆蓋”以及“適度超前、便于實施”的原則,建立動態的《汽車安全沙盒監管技術目錄清單》。
申請進入沙盒監管的主體為汽車整車、零部件、互聯網科技、數據服務、網絡運營、軟件與系統供應等企業。企業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聯合申報需由牽頭企業申報,同一申報內容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通知指出,在深度測試過程中,企業須向試點推進辦公室提交車輛深度階段性報告(每六個月一次)、測試中期報告與總結報告,包括測試進展、進度評估(分析進度超前或滯后的原因)、車輛質量安全風險防范措施有效性評估、測試結果、發現的質量安全風險及改進等內容。
關于車輛事故及調查報告,測試車輛發生碰撞、火災、遠程控制、輔助駕駛失效等事故后,應及時開展事故調查分析,申請企業應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將事故的基本信息、48小時內將事故詳細信息和初步調查情況,向試點推進辦公室報告。
若申請企業獲知與測試同類型、同批次車輛在中國市場上發生碰撞、火災、遠程控制、輔助駕駛失效等事故后,應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等規定開展調查分析,并在48小時內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調查結果,提交《車輛事故及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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