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民航局下發的《關于加強旅客行李中鋰電池安全航空運輸管理的通知》規定:在乘坐民航飛機時,個人自用的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電子消費品設備 及備用電池可與行李一起攜帶登機,但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 須經航空公司批準后可以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而在國際上,對我們最大的影響可能就 是沒法海淘電子產品,并空運回國了,不過“人肉”帶回應該還是沒問題的。事實上,截止到去年7月1日,包括達美航空、英國航空、國泰航空、新加坡航空等近 30家航空公司針對客機托運實施了永久或臨時的大容量鋰電池托運禁令。也就是說,即便國際民航組織沒有下發這項規定,我們想要托運鋰電池依然是很難的。

國際機場安檢(圖片來源于網絡)
綜上所述,目前國際民航組織下達的這項規定與其說是橫空出世,不如說是對各大航空公司規定的一個總結升華,在日常生活中對我們不會產生太大影響,所以我們不必過于擔心。
防范鋰電池危險我們要了解哪些
同樣在飛機上,可隨身攜帶不可托運?
為什么鋰電池可以隨身攜帶但卻不能托運?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讓鋰電池上飛機本身就是一種妥協。打火機可以在安檢口扔進垃圾桶,但內含鋰電池的iPhone 手機扔掉你舍得嗎?沒有辦公的筆記本電腦你怎么辦?上千元的智能手表又怎么辦?伴隨越來越多依賴鋰電池的電子設備誕生,航空公司和乘客都清楚要想完全不讓鋰電池上飛機是不現實的,硬性規定很難推行。

鋰電池手機起火(圖片來源于網絡)
所以在這樣的前提下該如何規定?權衡之下,目前的規定就變成了乘客可以攜帶鋰電池設備,但要限制重量、數量,并且要隨身攜帶。不是鋰電池在身上就安全了,而 是在客艙即便燃燒也更容易發現并進行處理。如果有一天鋰電池被其他更安全電池替代,相信乘客隨身攜帶鋰電池也會被禁止的。
根據同事的經驗,如果不小心把移動電源等鋰電池設備遺忘在托運的箱子中,安檢人員在發現之后會打開箱子取走,并留下一紙說明。如果不想自己的行李箱被翻亂,大家還是自己多多注意不要遺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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