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針對大規模的有效的收集和回收廢舊鉛電池制定指導準則。盡管現在政府要求電池生產商必需回收廢舊電池,但是并沒有具體指導該如何回收。
在我國,只有很少一部分廢舊電池是由鉛電池生產商直接回收的。如果電池是由生產商大規模回收,就能夠實施一套控制污染的更高效的系統,從運輸一直追蹤到授權回收商。
“為了便于生產商收集廢舊電池,必須通過規范的過程建立統一的激勵機制以鼓勵個人和企業將回收的廢舊電池送到有授權的回收站。這種激勵可以采取存放費或購買折扣的形式(例如,如果交回舊電池,買新電池時就可以從價格中減掉一部分事先規定的金額)。該費用必須設置在足夠高的水平,從而使經銷商和未經授權的回收商的收集業務都無利可圖。”
再次,提高行業透明度。以鉛電池為例,如果大宗消費者了解到鉛電池供應商違反監管規定或導致鉛中毒和污染,他們可以迫使這些公司做出改善。鉛電池的制造商和回收商應披露其環境政策和所有減少廢氣、廢棄物排放,提高廢舊電池收集的行為。公司還必須披露他們每年在空氣、水和廢棄物中的鉛排放量。
最后,建議供應商采用更嚴格的標準,比如BEST標準(美好可持續環境標準)等,并在該標準下得到認證。如果購買商都選擇購買那些達到環境行為標準的供應商的產品,就會促使電池生產商做出改進。艾浩指出,BEST標準是一套針對鉛電池生產企業的全面的自愿的環保認證標準,包括排放、廢物處理、能源和水消耗,以及回收廢舊電池等規定。鉛電池生產企業采用這些標準將會使我國在環境績效指標上更接近發達國家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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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如何處理廢電池
德國 在德國,為了提高廢舊電池的回收率,政府早在1998年就立下法規: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對電池生產商征收環境稅。
此外德國法律還規定,消費者要將用完的干電池、鈕扣電池等送交商店或廢品回收站,這兩個場所也必須無條件接收廢舊電池,并轉送處理廠家。對于具有毒性的鎳鎘電池和含汞電池,上面需要有特殊標記,消費者購買這類電池時,押金是包含在價格里面的,把廢舊電池送到廢品站時,押金就能得到返還。
瑞士 在瑞士,不同類型的電池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其中包括深層填埋、熱處理(包括真空熱處理和高溫熱處理)、溶液“濕處理”等。高溫熱處理需要先將廢棄電池碾碎,然后送往爐內加熱,電池中所含的汞、鋅等可以通過揮發回收;其他諸如鐵、錳等金屬元素會被熔煉成錳鐵合金。采取溫度不同的熱處理,還可以獲取諸如氧化銅、氧化錳、氧化鎳等混合金屬。盡管熱處理過程需要消耗大量能源,處理成本相對較高,但對環境影響最小,所以目前瑞士主要依靠此方法處理廢舊電池。
美國 在美國,汽車蓄電池的回收工作做得最好。據了解,美國蓄電池的回收率幾乎達到100%。以紐約州為例,法律規定,廢棄不用的汽車蓄電池或拿回給零售商,或送到專門回收站,或放到清潔局專屬的垃圾清理場中,但絕不能和普通垃圾混在一起隨便丟棄。法律還規定,汽車電池零售商每月有免費回收每人兩個蓄電池的義務;消費者購買汽車電池時,要多交5美元手續費,作為未來的回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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