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向WTO秘書處通報了“修訂電池、蓄電池、廢舊電池和廢舊蓄電池指令2006/66/EC中有關無線電動工具用含鎘便攜式電池和蓄電池投放市場的提案”(G/TBT/N/EU/74)。 關于電池、蓄電池、廢

近日,歐盟向WTO秘書處通報了“修訂電池、蓄電池、廢舊電池和廢舊蓄電池指令2006/66/EC中有關無線電動工具用含鎘便攜式電池和蓄電池投放市場的提案”(G/TBT/N/EU/74)。

關于電池、蓄電池、廢舊電池和廢舊蓄電池的指令2006/66/EC(“電池指令”)禁止在市場上投放含汞和鎘的電池和蓄電池。關于在電池和蓄電池中使用鎘的禁令適用于“鎘的重量超過電池本身的0.002%的便攜式電池和蓄電池(電池指令的第4(1)(b)條),其中包括那些與電器一體的電池和蓄電池。”該電池指令免除對無線電動工具用便攜式電池和蓄電池做該項禁令要求。

根據本提案,2016年1月1日以前,以上禁令不適用于無線電動工具用便攜式電池和蓄電池。但從2016年1月1日起,無線電動工具用便攜式電池和蓄電池中鎘的使用要求將遵照該電池指令的第4(1)b)條。

該通報法規的擬批準日期是2014年上半年,擬生效日期是自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起20天(大約批準后一個月)。

[責任編輯:趙卓然]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電池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涉及資本市場或上市公司內容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電池網)”的作品,凡屬媒體采訪本網或本網協調的專家、企業家等資源的稿件,轉載目的在于傳遞行業更多的信息或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一周內進行,以便我們及時處理、刪除。電話:400-6197-660-2?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池網微信
便攜式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