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補貼標準方面,2016年新能源乘用車補貼金額在2.50-20.00萬元,其中電動車和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的補貼為2.50萬元-5.50萬元,對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車補貼標準,2016年的新補貼標準針對續駛里程大于等于80km小于150km的電動車和增程式在內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補貼金額分別降低了6500元和1500元,而續駛里程大于等于250km的電動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補貼金額分別提高了1000元和2.00萬元;
2015年5月11日 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標準中提到完善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標準如下:

2015年6月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
2016年1月11日 關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提到2016-2020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資金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給予獎補。并給出了2016-2020年各省(區、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標準如下:

2016年1月20日 中央首次提到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核查工作的通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以下統稱四部委)將于近期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情況及財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核查。
2016年2月24日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措施,以結構優化推動綠色發展。會議指出,加快實現動力電池革命性突破、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擴大城市公交、出租車、環衛、物流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車整車品質。完善財政補貼等扶持政策,督促落實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限行限購的要求,破除地方保護,打擊“騙補”行為。
2016年8月12日 工信部公開征求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的意見以規范新能源汽車生產活動,落實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國家戰略,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2016年9月22日 工信部公開征求對《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以提升傳統能源汽車節能水平,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建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管理的長效機制,有效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
截止目前,蓋世汽車整理了如上新能源汽車國家政策時間軸索引,如有遺漏,歡迎廣大讀者指正。蓋世汽車也會及時跟進政策信息,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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