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快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大力推進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到“十三五”末,全省將建設充電站1970座,充電樁65625個。其中,公用充電站1533座,充電樁25730個,專用充電站437座,充電樁39895個。基本建成車樁相隨、適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具備滿足為20萬輛以上電動汽車(標車)充電的能力。
《實施意見》提出,鼓勵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企業參與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結合居民區物業管理制度,統一開展停車位改造和直接辦理報裝接電手續。對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優先在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對沒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鼓勵在居民區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用充電車位,制定有序輪流充電的制度規范,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
支持具備條件的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內部停車場資源,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和充電設施。各市可將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情況較好的單位納入節能減排獎勵范疇,采取適當形式予以獎勵。對公交、環衛、機場通勤等定點定線運行的公共服務領域電動汽車,要根據線路運營需求,優先在停車場站配建充電設施,根據實際需要沿途合理建設一定數量獨立占地的充電站。
在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各市可優先選擇市區內中心地段、繁華地段、車流量大的地段先期啟動建設。在實施空間次序上,可從城市中心向邊緣、城市優先發展區域向一般區域逐步推進。可優先選擇在大型商場、超市、文體場館等建筑物配建的停車場以及交通樞紐、駐車換乘(P+R)等公共停車場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按照便捷、高效、適當的原則,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充電設施。根據市場需要,可適當新建獨立占地的公共充電站。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將其充電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并按規定收費。
在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方面,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位建設城際快速充電站,形成高速公路有效連續充電能力。圍繞服務京津冀交通一體化,優先推進河北與京津連接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沿途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加快河北與山西、山東、河南等毗鄰省份公路沿線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省內各市之間各等級公路沿線的快速充電網絡建設。到“十三五”末,初步形成覆蓋毗鄰省份高速公路和國道沿線城市、京津冀互聯互通以及聯結省內各市的充電網絡,基本滿足電動汽車城際、省際行駛充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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