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貴陽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實施意見》公布實施,市民購買新能源汽車,最高可獲得車輛銷售價格60%的補貼,還可享受免搖號政策。
記者昨日從市工信委獲悉,《意見》中的新能源汽車車型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貴陽市將對本市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進行補助,國家、省、市補助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根據《意見》,我市將編制《新能源汽車配套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逐步完善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網絡體系;要求自2016年起規劃批準的城市新建小區、公共停車場、建筑物配建停車場應該按照配建停車位100%的比例,規劃和建設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接口;鼓勵支持老舊小區業主或居民利用自有停車位建設充電樁,按照物價部門的指導價格向小區使用電動汽車的局面提供充電服務。
為加快本市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和應用,我市將對新能源汽車實施免搖號政策,核發專段號牌,尾號不限行。對于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及完成信息公示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優先辦理牌照等業務,新能源汽車上牌時直接發放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
在政府購買新能源汽車方面,《意見》也作出規定。新能源汽車要納入政府采購范圍,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20%;在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中,外地品牌數量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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