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讓這名知情人士不解的是,這項政策是一種“一刀切”的做法。
在電池行業,能夠交稅的幾乎都是大企業,而小企業不會。蓄電池產業有一個特點,70%的產品是不要通過發票的,大部分電池銷售都是在街道上、修理鋪、維修鋪等地方,這些地方不要發票,因此提供這些產品的小企業不再交稅。
“加稅造成的后果就是大企業稅負再次加重,沒有財力創新轉型,而小企業依然逍遙法外,消費稅的征收在某種意義上起到了鼓勵落后和不規范經營的作用。”張天任說。
“一刀切”的另一方面體現在產品上。按照該政策,鉛蓄電池都要交稅。鉛蓄電池企業則表示了不理解:“鉛酸電池有初級產品,有高端產品,有免維護的,有環保型的。現在‘一刀切’,都要交稅,那些節能環保類的產品,比如密閉電池,是不應該交稅的。這政策沒有起到鼓勵發展環保的作用。”
此外,在張天任看來,同一企業有含汞電池和無汞電池,同一企業有軍品電池和民用電池,同一企業同時生產用電器具、設備和電池產品,這在行業中是較普遍的現實情況。在制造企業環節征收電池消費稅,如何客觀、科學地進行納稅識別和準確區分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作(例如:生產電源設備和電動車的企業同時也生產電池,將電池作為整機的配件就可規避消費稅的征收),現行征收環節缺乏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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