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電池集團沭陽基地嚴重超產能生產,給當地帶來了嚴重的鉛污染。圖為企業生產車間。郭薇攝
編者按
位于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的浙江天能電池集團沭陽基地鉛污染嚴重,并存在環保審批產能與實際產能、實際運行工藝產生鉛排放量與環保審批鉛排放總量嚴重不符等問題。記者曾于今年3月對此進行了深入采訪,并以《"達標企業"為何仍是眾矢之的?》為題進行了報道。
日前,記者再赴沭陽縣進行采訪,注意到由于鉛污染嚴重,導致企業附近村莊里有許多兒童和成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血鉛超標現象,并直接影響到很大一部分青少年兒童的正常生長發育,急需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中國環境報記者 劉曉星
對于周秀雅(化名)來說,最近有了不少擔憂:4周歲多的小兒子變得越來越不愛吃飯,并且比一般孩子愛動,記憶力也沒有小時候好了。更為重要的是,孩子看起來非常瘦小,沒有長到這個年齡段孩子應有的身高。
在江蘇省沭陽縣徐莊村,有著同樣擔憂的并不止周秀雅一人。村里好多人都發現,自己家的孩子出現了發育緩慢的癥狀。許多人帶孩子去醫院進行檢測后發現,孩子無一例外都存在血鉛超標狀況。
村民認為,位于徐莊村附近的浙江天能電池集團沭陽基地是導致孩子血鉛超標的源頭。但面對這樣一家龐大的企業,他們能做的只是沉默。
記者日前再次來到這里,面對當地嚴密的防堵,用游擊式的采訪方式,近距離見證了鉛污染給當地群眾帶來的嚴重危害。
鉛污染對當地兒童帶來多大危害?
嚴重的鉛污染導致周邊村莊許多兒童血鉛超標,并嚴重影響到了孩子們的生長發育,許多村民對此無可奈何。
35歲的周秀雅已經是兩個兒子的母親,大兒子已上小學五年級,小兒子才4周歲多,在家附近上幼兒園。一直以來,全家人都依靠丈夫每個月打工掙來的2700元工資生活,周秀雅也沒覺得生活有多不順心。
但一聽到別人總是問起自己的小兒子為什么總是這么瘦小時,周秀雅總有一肚子的氣。
"他(小兒子)動來動去的不吃飯,惹得大人生氣,總是挨打,搞得家里的氣氛很緊張。"周秀雅說。
在得知了鉛污染可能會導致兒童出現多動癥等癥狀后,周秀雅帶孩子進行了血鉛檢測。
檢測結果顯示,孩子的血鉛含量為162.9微克/升。而按照國家血鉛診斷標準,兒童血鉛含量等于或大于100微克/升就為鉛中毒。
面對著小兒子的鉛超標檢測結果,周秀雅顯得很無助:"除了恨天能電池廠,我們普通人家還能有什么辦法呢?"
據周秀雅介紹,在2005年浙江天能電池集團進駐沭陽后的幾年中,還專門組織醫療隊伍對企業附近村莊里的兒童進行血鉛檢測。當時,她的大兒子就被檢測出血鉛超標,天能電池還給血鉛超標的患兒分發排鉛藥物。但是近些年來,血鉛檢測的工作就再也沒有開展過了。
從徐莊村向東望去,就能看到遠處正在拆遷的紅火場面。周秀雅告訴記者,聽說天能電池要在那里建設第四期工程,他們不知道將來會發生什么,"我們希望企業能搬走,誰都知道一旦血鉛超標,就等于是慢性自殺啊。"
說起兒童鉛超標,如今67歲的朱玉蘭(化名)也有著倒不完的苦水。她未滿兩周歲的小孫子面黃肌瘦,每天喂孩子吃飯是全家人最痛苦的事情。
一和外人說起小孫子,朱玉蘭更是疼在心里:"身高大概有60厘米~70厘米,比平常的孩子要矮小一些。我們也知道鉛污染對小孩子大腦有傷害,但也沒有什么辦法。"
4月17日,朱玉蘭帶孫子到醫院進行血鉛檢測,檢測報告顯示其血鉛含量為105.24微克/升,已經屬于鉛中毒范圍。
看著面黃肌瘦的孫子,朱玉蘭卻無可奈何。她能想到的唯一辦法就是帶孫子離開已經生活了67年的徐莊村,到遠離故土的地方生活。
對于朱玉蘭的選擇,站在一旁的一位村民回應道:"有能力的人可以到外地去生活,沒有能力的就沒有辦法了。"
吳大鵬(化名)一說起自家孩子瘦小的身體時就眼眶濕潤。他怎么都想不通,身高1.78米的他和身高1.65米的妻子,生下來的孩子怎么會這么瘦小。
吳大鵬告訴記者,他8歲的兒子至今身高還不到1.1米,體重還不到30斤。而遠方姐姐家9歲的兒子,體重已經達到了80多斤。如此巨大的懸殊,讓吳大鵬覺得很不對勁,兒子的厭食更是讓全家人大傷腦筋。
吳大鵬帶兒子到醫院進行血鉛檢測,結果正如他所預料,孩子血鉛含量為101.96微克/升,為鉛中毒。
當記者問他現在是否要給兒子進行治療時,吳大鵬陷入了深深的沉默,眼睛再次濕潤了。
"我們都是普通的老百姓,什么都不懂,也一點辦法都沒有。"說話時,吳大鵬的聲音有些顫抖。
在徐莊村采訪,說起鉛污染無論老少人皆盡知。但是,面對鉛污染,他們選擇了沉默。在采訪中,一位村民的一句話道出了大家選擇沉默的原因:"我們普通人是敢怒不敢言。"
盡管知道存在嚴重鉛污染,但還是沒有多少人愿意去醫院進行檢測。在周秀雅看來,一家人去醫院做血鉛檢測,一方面需要支付對他們來說并不算少的檢測費用;而另一方面,檢測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也令人懷疑。
"花了錢,拿到的結果還不一定真實,那誰還會去檢測呢?"周秀雅說。
在村民看來,納稅上億元的天能電池在沭陽縣無所不能,與當地政府和醫院等各個部門都有著某種千絲萬縷的聯系。3月20日報道產能和總量超標至今,政府部門一直未查處,答復居然是沒有問題。記者在當地幾家主要醫院采訪時,當地百姓向記者反映,檢測設備是沭陽天能公司提供的。
和上次相比,記者這次赴沭陽采訪,明顯能感覺到天能電池附近村莊里的氛圍異常緊張。據當地村民介紹,政府派人開車在村莊周圍進行巡邏,查找陌生人和外地號牌車輛,陌生人不得進入村中。
在采訪中,當地村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現得異常緊張和恐懼,記者也不得不采取打游擊的形式進行采訪。
在中午輪班期間,記者進入天能電池廠區采訪。廠子里的一位女工對記者大吐苦水:"在什么地方工作都比來這里好,這里到處都是鉛粉,鉛污染太嚴重了,對身體不好啊。沒進來的人不了解,進來的人出去后都不想再來了。"
據這位女工介紹,家里人知道廠子里的情況后,堅決要她馬上回家。但是考慮到現在離開就會連一分錢都拿不到,她還是決定干滿1個月再回老家。
產能瘋狂擴張造成多大污染?
天能電池沭陽基地超產能生產現象嚴重,其排放的大量含鉛粉塵導致其周邊的土壤和地表水中鉛、鎘等重金屬嚴重超標。
此前記者赴沭陽采訪時了解到,天能公司存在環保審批產能與實際產能、實際運行工藝產生的鉛排放量與環保審批鉛排放總量嚴重不符等情況。
目前天能電池沭陽廠區包含以下3期項目:一期項目為浙江天能電池(江蘇)有限公司(創建于2005年5月,試產時間為2006年7月,年產150萬KVAh(千伏安)電動車用鉛酸蓄電池);二期項目為浙江天能電池江蘇新能源有限公司(創建時間為2007年12月,試產時間為2009年1月,年產100萬KVAh電動車用鉛酸蓄電池)。
同時,根據“網上宿遷”政府信息公開顯示,2010年7月29日,當地政府以《關于同意沭陽天能集團三期工程等項目納入億元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統計的通知》(沭發備〔2010〕97號文件),批準了天能集團江蘇特種電源有限公司三期蓄電池生產項目。
然而,天能電池沭陽廠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說,目前產能為250萬KVAh(以此測算:如果廠區一期和二期全部生產12v12ah型號電池,全年最多可生產1780萬只;如果全部生產12v20ah型號電池,全年最多可生產1040萬只電池),與環境保護部公布的符合環境法律法規要求的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名單(第一批)中企業上報產能完全一致。
此次采訪中,記者查到天能動力國際有限公司2012年3月發布的《2011年全年業績報告》中,在產能規劃中顯示,江蘇沭陽基地極板生產及電池組裝生產線(即上述一期加二期)2010年實際生產2300萬只、2011年實際生產3350萬只,預計2012年和2013年產量分別達到3500萬只。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生產線(即上述三期)2010年實際生產60萬只,2011年實際生產80萬只,預計2012年生產120萬只,2013年預計生產120萬只。
根據這份報告,實際上天能電池沭陽基地超產能的數量遠遠大于記者上次調查到的數據,實際產能比環保批準產能超了2倍~3倍。如此數額巨大的超產能生產,就意味著鉛排放量的大幅增加。
根據沭陽縣環保局的數據,以2007年污染物排放量為基數計算,浙江天能電池(江蘇)有限公司的鉛排放總量為66.3千克/年。
而在此后,隨著浙江天能電池江蘇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蘇特種電源有限公司蓄電池兩期項目相繼建成投產,天能集團產能一直在持續增加,但是國家允許的鉛排放總量一直為66.3千克/年,并未有增加。
記者在沭陽縣環保局了解到,2012年,天能公司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鉛排放總量削減了4千克,那么,天能集團在沭陽基地的3個企業鉛排放總量就變成62.3千克/年。
盡管天能電池集團宣稱企業鉛排放總量削減,但在數額如此巨大的超產能生產背后,則意味著鉛污染排放量的大幅增加。
對于當地群眾來說,他們更想搞清楚天能電池排放的大量含鉛粉塵對周邊環境究竟造成了多大的污染。
住在附近村莊里的村民分別在天能電池原來排污口下游100米、下游200米及上游400米處進行地表水取樣,并委托一家第三方檢測公司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3份水樣中鉛含量分別為0.486毫克/升、0.286毫克/升和0.05毫克/升,國家地表水標準為0.01毫克、升,企業原來排污口下游地表水明確存在鉛超標現象。
同時,村民還對上述3地土壤進行取樣檢測。經檢測顯示,3地土壤中鉛含量分別為7.86×103毫克/千克、8.48×102毫克/千克、1.19×102毫克/千克。而根據《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的規定,一級標準規定土壤鉛含量≤35毫克/千克,二級土壤環境質量的鉛含量標準為300毫克/千克,三級標準為≤500毫克/千克,那就意味著這一區域土壤已經存在嚴重的鉛污染。
而另一份檢測報告中,村民分別對天能路西面河道、天能路玉環路口西面水溝、玉環路南面河道、天能路北面排水口地表水進行取樣,并對水樣中的鉛和鎘含量進行檢測。結果顯示,4個點位中鉛含量全部超標,最多超標高達199倍。其中鎘有3個點位超標,最多超標4.8倍。
同時,村民對天能路以西80米小田地、天能路玉環路口西南田地、玉環路南面菜地、天能路北面排口附近土壤中的鉛和鎘含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土壤中鎘含量全部超標,最高超標106倍,而鉛含量最高超標近4倍。
舊債還沒還,新債還在欠
尚無針對農村地區和涉鉛企業周邊兒童血鉛水平的系統調查,環境與健康綜合監測體系尚未建立,沒有制定科學、有效的血鉛超標防范體系。
近幾年來,我國鉛中毒事件頻頻發生,湖南郴州、安徽懷寧、上海康橋和浙江德清相繼發生的血鉛超標事件,更是引起了全國范圍內的關注。
記者在采訪多次鉛污染事件中獲悉,針對鉛污染排放,有兩種不同的國家環境標準,一是環境質量標準,二是污染排放標準。水、氣、土壤等環境質量標準是根據人體和動物的長期試驗結果得出的,在一定條件下確保人體健康的污染承受限值,是健康標準;而工業污染排放標準是綜合考慮行業的經濟和技術水平制定的,是環境執法依據。因此,即使達到工業排污標準,并不等于“不會導致環境污染”,超量生產、超總量排放就是典型原因。
據悉,我國環境保護標準中的鉛限值并不低。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規定了鉛的季平均濃度應不超過1.50毫克/升,與美國現行標準相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規定的Ⅰ類~Ⅴ類水體中鉛的標準限值與美國伊利諾斯州、科羅拉多州等地規定的水體中鉛標準限值也相符;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規定總鉛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1毫克/升,與日本的排放標準相同。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質量標準和人體衛生健康標準是3個不同的概念和3個不同的指標,其間有一定的邏輯關系。
記者在河南采訪時了解到,當地相關部門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3個指標數值之間有些不相匹配,如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規定鉛排放濃度不得超過10毫克/立方米,居住區環境質量標準中鉛排放標準最高為1.5毫克/立方米,而人體血液中鉛含量小于100微克/升是相對安全的。
毫無疑問,天能電池沭陽基地超產能生產肯定會造成當地環境質量標準超標,如果再綜合考慮到鉛、鎘重金屬污染長時間的富集作用,其環境風險可想而知。
中國疾控中心一位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從近幾年頻發的“血鉛超標”事件對鉛蓄電池企業和周邊人群血鉛的檢測情況看,呈現出兩個特點:一是超標人群分布與企業的距離呈明顯的相關性;二是超標人群與其是否在鉛蓄電池企業工作或其家屬是否在企業工作呈相關性。造成血鉛超標的原因可以歸結為環境污染和職業防護缺失兩個方面。
血鉛超標的問題非常復雜,由于鉛等重金屬是穩定、不可降解的污染物,不但可通過空氣和水直接進入人體,還可通過被污染的食物在人體長期富集。
在采訪中,一位衛生領域的專家向記者介紹說,造成血鉛超標的原因很多,特別是兒童作為易感人群,血鉛異常的原因非常復雜。但是我國在制定相關標準時,沒有充分考慮到兒童在玩耍時可能在地上打滾,用沾滿灰土的手抓食物吃,過多攝入土壤中的鉛,或接觸鉛超標玩具等,都有可能造成兒童血鉛超標。
查詢2009年以來部分衛生機構的研究文獻可以看出,部分城市兒童入托、入學體檢血鉛超標率在3%~15%之間,蓄電池企業職工的體檢超標率在15%~50%之間。一位衛生專家向記者介紹,目前我國缺乏環境污染與健康損害之間關系的研究,也沒有哪一級政府或者部門在沒有發生血鉛異常事件的情況下去組織企業周邊人群進行體檢。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我國環境鉛污染與人群血鉛的總體狀況不明。缺乏涉鉛企業周邊兒童鉛水平調查,環境與健康綜合監測體系尚未建立,至今無法定量反映涉鉛企業周邊人群血鉛水平分布特點。政府部門不能準確地把握環境鉛污染對人群健康損害的狀況和變化趨勢,難以制定科學、有效的“血鉛”超標防范系統和評價相關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近期我國發生了多起金屬污染事故,急需對重金屬污染從污染源排放、遷移到進入人體后致病機理等遷移轉化全過程做詳細調查和研究,有助于對重金屬污染的控制。
業內專家建議,還應及早開展涉鉛等重金屬污染地區的全面調查和評估,并抓緊制定和完善重金屬污染防治及健康防護的標準和技術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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