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全面整治的基礎上,今年,烏海市進一步落實整治措施,加大督察督辦力度,加速淘汰鉛蓄電池落后產能,防止鉛蓄電池企業污染反彈。對已經接到取締關閉決定或自行關閉的
在2011年全面整治的基礎上,今年,烏海市進一步落實整治措施,加大督察督辦力度,加速淘汰鉛蓄電池落后產能,防止鉛蓄電池企業污染反彈。對已經接到取締關閉決定或自行關閉的鉛蓄電池企業,烏海市將拆除生產設備、妥善處置危險廢物,并移送有關部門吊銷生產許可證。對被停產整治或自行停產的鉛蓄電池企業,烏海市將嚴格執行驗收規程和標準進行驗收公示,杜絕未經驗收企業擅自恢復生產。對正常生產的鉛蓄電池企業,烏海市將加強對各類大氣、水污染物的監測,加大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的監管力度,堅決遏制鉛蓄電池企業污染。對在建的鉛蓄電池企業,烏海市將嚴格實施“三同時”監管制度,達不到環評要求的不能批準試生產。
烏海市還要求各區每半年更新一次鉛蓄電池整治情況信息,在環保部門網站“重點行業環境整治信息公開欄目”中公布結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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