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巴不再冒出股股濃煙,沒有換擋的頓挫感,一腳“油門”車輛平穩駛出,新能源汽車自2014年在城市公交車上運行,受到了廣大市民的好評。7月1日,記者從市經信委獲悉,目前江蘇省宿遷市出臺了《宿遷市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確定了2015年全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230輛的總體目標,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服務領域。
記者從該方案了解到,根據宿遷市實際情況,2015年我市推廣車型可在純電動客車、純電動專用車、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等四種車型中選擇。其中,純電動客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可用于城鄉公交、景區旅游、公務等領域的新增和更換;純電動乘用車可用于出租車、單位通勤、私人購買等領域;純電動專用車可用于環衛、郵政等專用車輛領域。
據悉,本次新能源汽車推廣以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企事業單位使用新能源汽車為主,把城市公交客車更新作為突破口,同時在城管、郵政等系統推廣應用環衛、物流等新能源專用車,積極鼓勵私人消費者自愿購置。積極探索和運用可持續的商業運營模式及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消費。
長時間以來,新能源汽車“叫好不叫座”的重要原因就是充換電配套設施不完善。對于新建和改造充電站(樁),我市也規定放寬準入條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服務領域。我市也將研究采用PPP模式,根據充換電設施建設規劃和新能源汽車公交線路安排,在已建成的宿城區充電站基礎上,在符合條件的公交車輛首末站、停保場內新建90-120個充電樁,保障新能源公交車輛充電運營。
此外,《方案》還支持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企事業單位自建充電設施,在新建或改造停車場時,結合新能源汽車配備更新計劃,充分考慮職工購買新能源汽車的需要,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規劃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配建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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