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水
68個充電樁“時刻待命”
電動汽車充電樁,在寧波并不是新鮮事物。早在幾年前,我市就響應國家號召,開始推進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示范建設,截至目前已投入2500萬元資金,建立了1座電動汽車換電站、68個充電樁、2座高速服務區換電站。
“受我市電動汽車擁有量較少和建設技術標準不統一等因素的影響,目前這些公共充電樁利用率不高。”國網寧波客服中心主任虞昉說:“不過,不用擔心,一旦國家技術標準統一,已有的充電樁只需要經過簡單改造就可投入使用。”
需要指出的是,電動汽車充電樁的建設主體并非電力部門一家。根據新近發布的《寧波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今后將有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充電樁建設。電力部門主要做的是相關電力線路改造和布設等前期工作。
目前在杭甬高速上,余姚服務區和紹興服務區均雙向設置了充電設施,根據電力部門的設想,今后在寧波境內諸如杭州灣跨海大橋、慈城等高速服務區也會考慮建設充電設施。
短板
國家建設技術標準缺失
按照《實施方案》,至2015年我市要推廣新能源汽車5000輛,其中3689輛是私家車;今明兩年我市將建設13座電動汽車充電站,充電架332個,交流充電樁5506個,建設速度進一步提升。
“眼下的推廣僅限于數量上,車型不同,充電設施配置就不同,沒有統一的國家技術標準,公共充電樁也不好建。”業內人士說,以電動汽車“特斯拉”為例,它就需要專門的充電設施,更適合個人自建。
筆者了解到,購買了電動汽車“特斯拉”的鄞州東吳鎮居民俞兆,就在自家院里建了專門的充電設施,也因此成為寧波居民自建電動汽車充電站的“第一人”。
上述業內人士表示,就目前的技術而言,一輛電動汽車充一次電一般要4至5個小時,而標準統一、技術提升后,快充可以縮短至半小時或1小時左右。
扶持
按實際投資額20%補助建設
今年7月14日,國家出臺《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提出了6個方面25條具體政策措施。其中“一號”措施就是,加快充電設施建設,制定實施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完善充電設施用地政策和用電價格政策。
北京、上海、杭州、武漢等部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城市,針對充電設施建設已出臺并實施了相關優惠政策,比如北京明確新建及改建建設按照不低于18%的停車位比例配建充電設施;上海對充換電設施給予不超過30%的財政資金支持;杭州對新能源汽車不限牌,對充換電設施給予不超過20%的財政資金支持;武漢新建小區和公用大型停車場按20%比例規劃和配置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等。
結合寧波實際,我市將加大財政投入,對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投入,按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給予20%的補助。與此同時,新能源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也將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供地、供電建設計劃。
眼下,以寧波供電公司為主制定的《寧波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規劃》初稿已基本完成。相關的布局規劃和建設將陸續啟動,包括在市行政中心等機關事業單位地下停車場,新建、改建辦公樓、商場、超市、公園等公共停車場適度啟動一批充電設施建設,初步形成布點均衡、完善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
延伸閱讀
國家提速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
日前,國家出臺政策,多措施加快建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
完善充電設施標準體系建設,制定實施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領域。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駐地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為主體,以城市公共停車位、路內臨時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為輔助,以城市充電站、換電站為補充的,數量適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電設施服務體系。
鼓勵在現有停車場(位)等現有建設用地上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通過設立他項權利建設充電設施的,可保持現有建設用地已設立的土地使用權及用途不變。充電設施經營企業可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充電服務費。2020年前,對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套電網改造成本納入電網企業輸配電價。支持企業探索發展適應行業特點的充電模式,實現更安全、更方便的充電。
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規劃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配件充電樁。
地方政府要把充電設施及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因地制宜制定充電設施專項建設規劃,在用地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建設運營給予必要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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