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財政廳等部門日前聯合出臺《購置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規定除因特殊地理環境和工作性質外,更新公務用車將嚴格按比例選用新能源汽車。

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財政廳等部門日前聯合出臺《購置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規定除因特殊地理環境和工作性質外,更新公務用車將嚴格按比例選用新能源汽車。
《方案》提出,成都、瀘州兩個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2014年購置新能源汽車占公車更新總量比例不得低于30%。四川省直機關和省內其他各市的新能源汽車占公車更新比例,2014年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對于更新公車中購置新能源汽車的價格預算,《方案》規定新能源轎車采購價格扣除財政補貼后,不得超過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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