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走訪的部分依賴電動自行車生活、工作的人群,明確對此措施表示反對,甚至有快遞員稱如果“禁電”將立刻辭職。

他認為電動車大大方便了普通市民的出行,尤其是城郊等公共交通不到位的地方。而且電動車對于快遞業、餐飲業、電動車研發制造業等行業發展也起到促進作用,更解決了不少就業問題。而且電池驅動也比較環保,“政府不是一直在鼓勵市民買電動汽車嗎,買車還給折扣。電動自行車就是少了兩個輪子,為什么就要封殺呢?到底是真環保還是假環保呢?”辛瀑認為,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兩種態度,令人難以信服。

至于政府為何要“禁電”,“我猜是不好管理,讓人看著市容特別亂。”辛瀑表示,確實有不少騎電動車的人不守交通規則,但歸根究底,出現混亂說明政府的管理智商還不夠,在交通管理上還不夠細化,所以索性“一刀切”。

“但管理不能是‘一刀切’的懶政,而是長久的疏導、不斷規范、共同提高這樣無止境的長跑。”辛瀑認為,政府首先是要在交通管理、文明出行宣傳等方面做工作,其次出臺促進電動車行業有序發展的條例,才是符合市場經濟的管理手段。

反對聲音

“有些騎電動車的是不太守交通規則,但問題出在人身上,為什么要禁售電動車呢?”

——電動車銷售者張姐

“幾乎每天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都在電動車上,不騎讓我怎么送貨啊?”

——快遞員謝先生

“如果政府要禁止電動車摩托車上路,希望在立法前先解決我們送貨的問題。”

——某批發布料檔口店主

條例解讀

電動車或遭全面封殺,摩托車呢?

摩托車限行范圍沒變增禁售禁油禁停限制

廣州擬“五禁”封殺電動車摩托車報道在新快報見報后,昨日有讀者咨詢:摩托車是否全市都不讓跑了?就此,新快報記者昨日從廣州市法制辦獲悉,廣州限制摩托車行駛范圍并無變化,仍按“穗府〔2011〕29號文”執行,但是《條例》對摩托車有了新的限制措施,除了上面29號文規定的限制行駛,還規定摩托車限制行駛范圍內禁售、禁油、禁停等。

正在市法制辦官網公示的《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簡稱《條例》)規定,對摩托車也有“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規定,但范圍僅限于“本市限制摩托車行駛范圍內”。

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昨日告訴新快報記者,廣州摩托車的限行范圍并無變化,仍按照市政府于2011年頒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限制摩托車行駛的通告》(穗府〔2011〕29號)執行。該文確定的范圍內(具體下附),才禁止摩托車銷售、行駛、加油和停放。

此外,有市民擔心,現在公共交通還不夠方便,如果電動車都禁了,給摩托車也設置諸多限制,今后出行恐更不方便。對此,《條例》第五條規定:市交通部門應當擴大和優化公交網絡,推廣公共自行車的使用,指導區政府推廣社區便民交通工具,完善微循環公共交通系統。

哪里不能開摩托車?

1.全天24小時禁止摩托車在下列區域范圍內行駛:

(一)廣州市區(含所指路段):東至黃埔區、蘿崗區與增城市交界處;南至海珠區、黃埔區與番禺區交界處;西至荔灣區、白云區與佛山市交界處;北至北環高速公路(沙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環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黃石西路、黃石東路、白云大道(黃石東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寶路、沙太路(同寶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廣汕路(天源路路口至開創大道路口)、開創大道(廣汕公路至廣深高速公路路口)、廣深高速公路(開創大道以東)。

(二)廣州大學城區域內限制摩托車行駛的具體措施按照《關于廣州大學城限制部分車輛行駛的通告》(穗公〔2010〕71號)執行。

2.全天24小時禁止外市籍摩托車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含從化市和增城市)行駛。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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