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的消費者也許應該等等了!記者2日從江西省發改委獲悉,近日,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聯合下發《關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地區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

購買純電動乘用車的消費者也許應該等等了!記者2日從江西省發改委獲悉,近日,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聯合下發《關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地區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南昌、宜春、上饒、撫州、萍鄉、贛州和九江七個城市進入國家首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市行列,上述城市將能夠享受國家最新一輪的新能源補貼標準。

規劃:兩年推廣逾5300輛

江西省發改委有關人士透露,據初步規劃,至2015年,江西省將組織建立省內大中城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組織管理體系;以南昌市為龍頭,聯動宜春、上饒、撫州、萍鄉、贛州、九江六個城市,在公共及私人領域同步開展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5300輛以上新能源汽車;分布建設4座純電動汽車充換電站、30個電池配送站、680個純電動汽車充電柱和20家維修服務網點,形成較為完善的配套服務體系;探索不同類型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電池租賃、整車租賃等商業模式;推進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關鍵部件的自主研發和產業化。

省發改委:補貼細則稍后出臺

上述城市將能夠享受國家最新一輪的新能源補貼標準。新一輪新能源補貼是根據車輛純電動模式下的工況續航里程而確定補貼金額的多少。按照規定,2013年購買純電動乘用車最高可享受6萬元/輛的補貼,購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可享受最高3.5萬元/輛的補貼。另外,如果購買燃料電池乘用車可享受20萬元/輛的補貼。

記者2日采訪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發改委透露目前也是剛剛得到國家公布的示范城市名單,但針對消費者購買電動車獲得的補貼細則還沒有獲得,稍后一段時間或有細則出臺。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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