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在占寶生申請注冊“TESLA”商標近四個月后,2006年的最后一天,一個叫喬偉偉的人注冊了帶有“TESLA MOTORS”、“特斯拉”字樣以及和特斯拉

有意思的是,在占寶生申請注冊“TESLA”商標近四個月后,2006年的最后一天,一個叫喬偉偉的人注冊了帶有“TESLA MOTORS”、“特斯拉”字樣以及和特斯拉LOGO相近圖形的商標。這個商標的用途核準為“鐵路車輛、雪橇(車)、飛機、船”等領域,沒有直接涉及汽車,并最終在2010年底轉讓至“特斯拉發動機有限公司”(登記地址和美國特斯拉總部一致)名下。目前,“特斯拉發動機有限公司”名下還申請注冊了用于汽車金融、保險等領域的英文“TESLA”商標,以及“拓速樂”、“MODEL S”、“MODEL X”等多個商標,顯示特斯拉為最終進入中國市場做多手準備。

在對占寶生發起的第一輪商標異議中,特斯拉沒有取得成功。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2012年裁定,占寶生注冊的“特斯拉”商標,在時間上先于美國特斯拉注冊的“TESLA”商標,而和特斯拉擁有的另一個商標“特斯拉 TESLA MOTORS及圖”使用商品也未構成類似,因此指稱占寶生“復制、摹仿、惡意搶注其馳名商標并侵犯其商標權證據不足”,并核準占寶生注冊“特斯拉”商標。

在此次異議裁定之后,特斯拉尋求從占寶生手中直接購買商標,但未能實現。隨后特斯拉商標被搶注的消息才被媒體曝光,并因占寶生開價3000萬元等傳聞而愈演愈烈。有分析也指出,這也可能是特斯拉采取的主要思路,一方面在媒體對商標糾紛的高度關注中,使得品牌迅速為公眾所熟知,并對占寶生施壓,與此同時加緊提出異議復審瓦解占寶生手中的商標權,而不是購買商標。

去年下半年,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進行的異議復審中,特斯拉意外反敗為勝。復審裁定認為,占寶生注冊的“特斯拉”商標,和美國特斯拉先行注冊的“特斯拉 TESLA MOTORS及圖”存在顯著識別文字雷同,構成近似商標。此外占寶生的商標用于汽車等商品,美國特斯拉的商標用于鐵路車輛等商品,兩者在功能用途、消費對象等方面趨同,屬于類似商標,容易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因此雙方商標已構成《商標法》所指的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并不予“特斯拉”商標核準注冊。

在這個過程中,特斯拉能夠反敗為勝,關鍵在于其2010年通過轉讓程序獲得的“特斯拉 TESLA MOTORS及圖”商標,在最初申請時間上先于占寶生的“特斯拉”商標。而這個細節現在已經隱藏在流程之后,難以為外界察覺。

“汽車與鐵路車輛趨同,實在匪夷所思。”占寶生對裁定理由認為,“特斯拉 TESLA MOTORS及圖”商標也使用了他先注冊的“TESLA”商標的核心元素“TESLA”,而后者的申請時間更先于前者近半年。

對決訴諸法庭

急切進入中國市場的特斯拉步步為營,除了對“特斯拉”商標成功發起異議外,也對占寶生注冊在先的英文“TESLA”商標,以“三年不使用”等理由提起異議,此外還通過復制摹仿馳名商標、不正當競爭等多方理由,力圖瓦解占寶生的相關商標權。

占寶生也組建起律師團隊,準備在法庭上進行最后阻擊。

占寶生律師朱東興對記者表示,在占寶生的“特斯拉”商標在異議中不予核準注冊后,已向法院提起訴訟。他認為,在汽車或電氣領域,企業采用“交流電之父”尼古拉·特斯拉的姓氏作為注冊商標的做法很普遍。在國內,占寶生最早注冊“特斯拉”相關商標用于汽車商品領域。“占寶生沒有輸掉官司的法律基礎。所有注冊程序都在對方之前。”

占寶生委托的另一名代理律師趙成云認為,占寶生所注冊商標有實際使用,不存在三年不使用的問題。而在占寶生注冊商標時,美國特斯拉還沒有生產出一輛汽車,直至目前產品也還沒有進入中國市場,占寶生此前并不知道美國特斯拉這個公司,雙方也不存在任何市場競爭關系。這就不構成侵犯馳名商標的法律基礎,因為馳名商標必須是為中國公眾所廣泛知曉。“如果那樣的話,占寶生是朝一個假想敵去惡意競爭,他不是有毛病嗎?”

對此,特斯拉汽車中國區相關負責人對南方日報記者表示,目前尚不能向外界透露相關情況或進行評論。而在今年1月的底特律車展上,特斯拉一位市場負責人曾對南方日報記者表示,對于商標問題,特斯拉不可能接受搶注方提出的回購高價。另一個方案是注冊新的商標,但特斯拉也不太樂意這樣做,因此還在進一步尋求解決方案。“但也不是很緊迫,因為在中國還沒有向客戶交車。”

不過,遲遲未能徹底解決的商標問題,勢將影響到特斯拉電動車的入華步伐。占寶生的律師指出,占寶生已經在海關申請了商標備案,因此美國特斯拉的產品將不能使用相關商標進入中國市場。此外,由于美國特斯拉曾使用相關商標進行廣告,占寶生已經對其提起商標侵權的訴訟。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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