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7日,經專家審核、現場核查及網上公示等程序,工信部將符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第五批)予以公告。至此,動力電池回收企業白名單再添68家。

具體來看,共有來自21個省市的68家企業入圍第五批動力電池回收白名單,包括梯次利用企業(不含雙資質)45家;再生利用企業(不含雙資質)20家;梯次和再生雙資質企業3家。
在第五批動力電池回收白名單公開征求意見之前,工信部已公布了四批符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已有88家企業入選,加上本批新入列的68家企業,動力電池回收企業白名單正式擴充至156家。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2月,工信部發布《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梯次利用企業在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做出安排,進一步優化了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責任分工。同時,鼓勵電池生產企業優先使用再生原材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使用獲證梯次利用產品。
《辦法》明確,原則上汽車生產企業應承擔裝機的動力電池回收主體責任,電池生產企業承擔直接銷售至市場的動力電池回收責任,梯次利用企業承擔生產的梯次利用產品回收責任;電池租賃運營機構、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回收服務網點、回收經營者、綜合利用企業及其他產生廢舊動力電池的單位應在各環節履行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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